第16章(1 / 3)

林诩听着听着就泪如雨下,昏昏沉沉中她跟杜越远说,我要把我的事情写下来。

杜越远吻着她的额角,拖过电脑笔记本,轻声说:你说,我写。

林诩苍白的脸上浮现出消失许久的微笑,她说,小说的名字,叫《长暮》。

[完]

这是第一篇我差点就改结局的小说,写到最后我太难过了。以前的小说,也写死了很多人,都没有像今天这样难过。

这个小说,从最开始,我就是打算这么结尾的,不论大家相不相信,大家看到的样子,绝对是本来的样子,也许突然,但绝对没有仓促,绝对不是为了结局而结局。之所以叫《长暮》,也是来源于古诗十九首里的那首诗。诗里说:下有陈死人,杳杳即长暮。潜寐黄泉下,千载永不寐。浩浩阴阳移,年命如朝露。人生忽如寄,寿无金石固。

贴出来时我知道将会被拍死,但是还是贴出来了,用越来越坚持不下去的义无反顾啊,几乎要动摇的义无反顾贴出来了。我不能操控文字,或者是文字里人物的命运。我的语文从来很烂,我是半路出家开始码字的,水平极其有限,错误疏漏的地方不是一处两处。因为知道自己水平不够,所以非常小强,一点都不怕读者的拍砖,能有人看,能有人拍已经很好了。我也从来没因为别人的言辞动摇过,想过修改情节,但是这次我几乎要动摇了。

昨天跟最好的朋友聊天时说,我真是难过。

她说,既然这样,你还写出来干什么?

我说,其实我也不知道,都已经发展成这个样子了。

总之,谢谢大家的支持。

咔咔.. 支持我就点这里 嘿嘿,..

长暮  作者:皎皎

番外

我记得,高三开学那日天气好得诡异。阳光亮得恍如打磨后的金子。的301ad0e3bd5c

我刚坐下,姜涵就很兴奋的拉我去看美女,他把林诩指给我看,很得意的说,如何。

关于我们学校的女孩,历来有个说法,说女生出色的多,绝色的少。但我第一眼看到林诩,就觉得,她是那种当之无愧的并且可以叫做“绝色”的女孩。我不会形容,但是终我一生,都没有再看到过那么美丽的女孩。

真的很难形容我那时候的心情,我没有像别的男生那样看着她发愣,平静的“哦”了一声,然后跟姜涵说,挺不错的。看似波澜不惊,其实只有我自己才知道,我心里有个地方开始发芽生长,都是十七八岁的男孩子,还有什么不知道的,感情也是男生之间老生常谈的话题了,不需要所谓的迷茫,我确信,自己喜欢上了林诩。

拜林诩的美貌所赐,她的大名很快传开,那天下午的时候,人人,至少是男生们都知道了她的光辉事迹。然而那些事迹让所有人大为吃惊。女学生太漂亮了成绩就不容易好,这几乎成了真理。可是她成绩很好,好得近乎诡异。她是从别的学校考入我们中学,我们中学是全市乃至全国都有名的重点中学,能进来的都是各个学校成绩最拔尖的。而她,居然是一千多名学生中的第一名。

这一下惊退了很多对她有想法的男生,事后证明,当然还是有人不怕死。林诩对任何男生都不假以辞色,态度冰冷得让人想到北极的冰雪。我记得姜涵主动跟她招呼的时候,她一个字不说,仿佛我们是空气一样,视而不见的过去了。

其实她对所有女生也是这个态度,自然女生们看不惯她,她也没什么朋友,她仿佛从来没有朋友,除了文简。上大学的时候看到她跟文简那么要好,我真是吃了一惊。她几乎不对别人笑,但偶尔还能对文简笑笑,一起去食堂吃饭,去图书馆,不骑车的时候一边走路一边低低的说话,说着说着两人就笑起来,看花了路人的眼。

可是遇到我的时候,她依然是言简意赅。中学的时候,她从来也没给我机会让我可以更接近她,我考上大学之后回去找过她,她木楞楞的看着我半晌,转身就走了。大学的两年里,我总是想起她,为了那个模糊的影子,我拒绝了很多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