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意外一命呜呼了,那么这个可怜的女孩子,也要为男方守一辈子的活寡,就这么白身一人,照旧被男方父母接到家里去做媳妇,代替自己死了的这个未婚夫孝顺他的父母。

若是这女方的父母是个疼闺女儿的,不想闺女一辈子去跳这个火坑的话,只能低声下气地私下拿出加倍的金银财宝,去和女婿的家人协商,求着让女婿的家人写下一封“放妻书”,放了他们女儿一命。

否则,女方的家人要是强硬地不放手,不把自己的女儿嫁出去守寡,那么男方家人即便是告到官府那里去,女方家人都是理亏的。

而未婚的小夫妻,若是女孩儿先死了,这个男子则可以当做没事人一样重新再娶。

不过好在这道很不公平的法令,在元武元年的冬天,被怀着身孕的皇后劝谏元武帝废除了。

自元武元年起,定了亲的男女两家,倘若男子先死了,则这道婚约自动作废,已经交付女家的定礼亦不得要回。男家若是故意到女家闹事、斥责女家是“克夫命”的话,还要按照口出秽语、中伤他人论处。

不过话又说回头了。

其实方家虽然身为男方家,但是却并不是这么不讲理的家庭。

在元武元年的秋天,已经定了亲的方家大爷忽然一命呜呼,落水死了!

而这和方家定了亲的吴家小娘子,则成了那“望门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