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自己拉开椅子,坐在位置上,随手拿了一碗燕麦粥开始喝。王乔思小时候过惯了苦日子,像这样西式的早场,她基本没吃过,就算是在孟奶奶家,因为孟奶奶更喜欢中国菜,她也基本都是跟着吃,尤其是早饭。
虽然孟奶奶在国外生活了很久,可是她更喜欢在早餐的时候吃小笼包,或者是花生汤,不拘泥于粥或是油条什么,但基本都是中国的饭菜。
按照孟奶奶的话来说,她年轻的时候,也爱吃西式餐点,可吃多了,就觉得没意思,年纪大了以后,便只怀念故国的味道了。
所以王乔思对这边的饮食文化仍旧不太习惯。
但相应的,她以前吃过很多苦,对食物就不太挑剔。
王乔思慢慢的喝着燕麦粥,坐在她对面的程兴言仿佛察觉出她的心不在焉,竟然主动开口,同她闲聊,“总吃这些,确实容易腻。可惜这边地方小,没有像样的中餐,去的话也只能吃到本土化的左宗棠鸡一类味道奇怪的菜。”
王乔思不知道程兴言好端端的怎么纡尊降贵同自己说话了,哪怕对着态度热切,举止斯文的王瑾瑜,程兴言说的话也不多,最多是不至于冷场。
他的反应基本都十分冷淡,有一句没一句。
可到底是要经常在同一屋檐下相处的嘉宾,说不定对方此刻的心情特别好,就是想感叹一下呢,所以王乔思非常捧场的应和了一下,“嗯,确实吃不太习惯,等到回国以后就好了。”
相对于王乔思委实算不上多诚心的回答,程兴言反倒是放下手里的刀叉,煞有兴致的谈论起港城的一家餐厅,“王小姐是海城人吧?不知道你经不经常去港城?”
王乔思摇头,“没有。”
“不经常来吗?”程兴言问道。
王乔思继续否定,“不是,我没去过港城。”
程兴言眼睛微眯,眼角还带着笑意,藏住眼神中的精明和打量,状似惋惜的继续道:“那真是可惜了,在港城的天河路,有一家餐厅的海城菜做的很地道。若是王小姐下次来港城,我愿尽地主之谊。”
程兴言不管外貌看着多么的有教养,多么的有港圈顶级豪门继承人的矜贵,本质里还是有着商人的敏锐和精明,以及发自骨子的衡量利弊。
他看似在和王乔思交谈,其实也是某种试探。
像是这么长时间的相处,程兴言始终都对每一个人客气有礼,他始终称呼她们为王小姐,冯小姐,然而在礼貌绅士的背后,何尝不是一种疏远,不叫人抓到半点漏洞的防备谨慎。
换成王瑾瑜,哪怕被程兴言试探了,心里也会止不住的高兴。
因为她们这样出身的人家,彼此之间的相处,可不就是一步步试探吗,在权衡利弊,逐渐加重砝码。怕就怕连被试探的资格都没有,那究注定没有结果。
可惜,程兴言面对的是王乔思,她不喜欢,也不习惯弯弯绕绕的,压根不会配合对方。
听到程兴言说要请她吃海城菜,第一反应就是好笑。先不说她本身不是在海城长大,光是在外地请一个人吃家乡菜,这种做法,就让王乔思很不能理解。
怎么,你再正宗能正宗过人家在自己家乡吃到的菜吗?
说是多此一举,都让人无语凝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