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里干干净净,碎石路,青松,落雪,林丧蹲坐在花坛边,端着一盆肉骨头看它狼吞虎咽。

它吃完地上的,撅着鼻子前后嗅了两圈,恋恋不舍的拱到林丧身边,张着獠牙巨口,嘴边白毛沾染血迹,前腿搭在林丧膝盖上扒来扒去。

爪子重,骨头沉,肉垫饱满,林丧和它握握手,丢给它一块骨头。

公狼呜咽着吞下,哼哼唧唧又来乞食。

林丧笑了下,埋头挑了一块很多肉的,放到脚边。

狼贴身蹭过来,它体型庞大,与坐着的林丧几乎等高,脊背的毛发挨上林丧的鼻子,林丧探身趴在它身上,皮下是血液流动的温热,耳边是骨头嚼碎的吞咽声。

奥森是北美灰狼和牧羊犬的杂交种,狼血占比较高,成年后基本随了母狼的外貌,保留了狼的习性,领地意识极强。

与北美灰狼相比,奥森个头相对小一些,勉强够扑倒林丧的体长,由人类圈养,与真正的野兽还是有很大差距。

它从小长在郑少瑜身边,是郑少瑜读大学时在某个农场买回来的,那个农场主人酷爱给动物配种,一窝杂交幼崽,郑少瑜挑了只毛色最靓的,林丧见到奥森那会,它已经两岁多了。

狗窝和花坛中间的间隙,倒着郑少瑜扫雪的扫帚,林丧把盆放在地上,想去把扫帚拾起来,顺便扫一扫窝前的骨头渣子。

扫帚的木把下有一块隆起,冻硬的雪堆,林丧站起来往那边走,公狼放下盆中骨头,跟在林丧身后,左右乱窜,哼哼直叫。

“怎么了?”

林丧摸了一下它头顶,奥森扬起脖子,它四肢比狗长,一下一下踏在雪上,想咬林丧,又不敢张口,只用嘴的尖端去蹭林丧的衣服。

舌头伸出来,唾液和血液弄脏了浅色的外衣。

林丧弯腰吃力,股间一酸,几欲腿软,他拎起扫帚,看见掩在雪堆里的一簇鸡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