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留在她脑海里,因为,她已经发现了,那颗她最喜欢的星星就在她不远处,她一直活在他的光芒中被爱着。
在霍格沃茨城堡,在拉文克劳的休息室,在课堂上,在拥挤的魁地奇球场,哪怕在对角巷,总有那么几次,不管对方是男是女,每次她瞥见有点像他的人时,心还是会猛然一跳。
宇宙无穷大,他们却无穷小,有没有可能,宇宙的诞生和生命的诞生在某种程度上是相似的呢?她要寻找的明明近在眼前,可为何小时候她的目光所及总是远在天边?
这是爱情,他的畏首畏尾是爱情,恐惧本身就是爱情,甚至连她的误解也是爱情,他们之前以错误方式得到了它,但她很快就看出了它是爱情,不需要很多年才看出,也不需要只在回顾时才见到。
就在11岁的那一天,她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了他的人生里,同样的,他也了她的人生,过了这么多年,她才知晓,他必然也曾天人交战过。
她知道他穿什么衣服,她知道他每一条领带的颜色,她知道他穿好袍子才挂上表链,而不是先拿起怀表,她甚至知道他的巫师袍扣子是从下往上扣,而且她知道,她想要下半辈子都和他相伴。
她知道他偏执、多疑、迷恋权势,但她也知道他坚定、忠诚、情深似海,一直都知道,就像她一直都知道她对今晚的渴望其实既不是在奥特河的这一边也不是在彼岸,而是在这中间的过渡空间,希望他像流动的河水把自己淹没,她不喜欢夜幕低垂或破晓,她渴望介乎暮色与曙光之间的时光,他们都渴望在这样非冬非夏或甚至只是春天的未定夜晚,在他们的阳台或床上度过拥有彼此的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