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铭远兴致勃勃地拉着沈明妤过去打招呼:“裴总,可算是把你这个大忙人请来了。”
他和裴谨初握了握手,把沈明妤拉到他跟前,“这是我们班的明妤,你们之前应该没见过吧?来,我给你们介绍介绍。”
“电视上见过。”裴谨初微微含颌,打断他。
徐铭远没多想,继续道:“啊,确实确实。我们明妤现在可是大明星,裴总公司什么时候缺代言人了,可记得找我们明妤哈。”
“有机会的话。”
徐铭远不好再将话题落在沈明妤身上,与裴谨初又聊了些工作上的事。
沈明妤站在一旁,根本没心思听两人具体聊了什么,只觉头皮发麻。
你这位朋友应该是买不起电视,所以不认识我。
这是上次飞机重逢时,沈明妤揶揄裴谨初的话。
没想到他一直记到现在,还挺记仇。
……还不如不要记得她。
沈明妤撇了下唇,整个人像只泄了气的皮球一般没了生气。当初自己对他百般好,给他买书买奶茶,亲手做小饼干,他都不记得。倒是把自己冷嘲热讽的话记得挺清楚。
裴谨初不是他们班的同学。
甚至不是他们学校的学生。
沈明妤就读于霖城最顶尖的私立高中,这里采用英国皇家式教育,就读的学生家里大多非富即贵。
但只是表面听着光鲜罢了,沈明妤从小浸淫在那个环境中,清楚他们这些富家子弟的模样。像沈明礼那样从小以继承人标准严格要求,接受精英教育的只在少数,大部分人像她一样,没有继承公司的压力,仗着家里有钱有势,成天吃喝玩乐混个日子,虽不会太差,却也没好哪里去。
他们这些人,可能扔出去连生活都不能自理。
裴谨初则不一样。
他虽然没有显赫的家庭背景,但就读的学校是霖城最好的公立学校,霖城二中。二中的学生都是靠着实打实的成绩进去的,尤其裴谨初所在的保送班,一个个智商过人,完全碾压他们这些靠父母砸钱培养出来的小姐少爷们。
沈明妤高一的时候,学校与二中交流学习,两个学校一起举办的开学典礼,还一起开了几节公开课。
沈明妤就是在开学典礼上见到裴谨初的。
当时他以第一名的成绩考入二中,作为新生代表发言。
少年规规矩矩地穿着一身崭新的校服,拉链拉到最上方。他的眉目清隽,如玉树般挺拔,神色中夹着一抹高傲和冷淡。
舞台的聚光灯打在他的身上,沈明妤仰着头,直勾勾地望着他,眼中再也看不到其他。
那时她的词汇着实匮乏,不知该怎么形容。
她只觉得裴谨初像她熬夜偷看的电视剧中的神祇一般。
霁月清风,高不可攀。
心底绽放懵懂的种子,那是沈明妤第一次明白了什么叫喜欢。
之后两所学校共同举办了公开课,沈明妤他们班刚好和裴谨初的班级一起上化学课。
面容俊朗的男孩十分受女生喜欢,更何况私立学校这群张牙舞爪的小妖精,一个个恨不得将他当成唐僧生吞活剥。
一众女生叽叽喳喳围在他身边想要和他组队,沈明妤却缩在角落,一步都不敢向前。
那是她第一次喜欢一个男孩子,即使平时她性格开朗又自信,可是在喜欢的男孩面前,她却紧张得不知所措。在她看来,他是那么完美,聪明又高傲,是不会喜欢她这种笨手笨脚,并不聪明的女生的。
许是也有点自尊心作祟,沈明妤不想在他面前展现自己不好的一面,笨拙的一面。
他太完美了,她配不上。
裴谨初最后和自己班的一个男生组成了小组,而沈明妤因为一直发呆,最终只是胡乱抓了个人一起组队。
那天的化学实验具体是什么内容,沈明妤已经记不清了。她只记得特别难,而裴谨初他们组很快就在一片艳羡与崇拜声中完成了全部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