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像他这样的一块顽铁,也只有军队这样的地方能把他锤炼成利刃,使他脱胎换骨,成了完全不同的一个人。操练,拉练,在太阳下站一下午。他不怕。再苦再累他都不在乎。操场上太阳底下有四十多度,别的人汗下如雨,他没有,他有云罩在他头上。夜间站岗,他一站一夜,只要他站岗,他后面的人都可以睡到天亮。他有“襻襻头”陪他,他巴不得有这样的夜晚让他可以整夜整夜的想她。她长大吗?脸上还有泪?她的胸她的腰在他的手里,她的牙齿咬进他的肉里,她嘴唇吻着他的肩。唇齿相依,血肉相连。她是他的纽襻,他的羁绊,她早就深植进他的血液里,她是他血里的毒,命里的蛊,非她本人不能解。
他在军队里学到了从前没接触过的知识,让他不再是那个只会打架的粗汉。潘潘读上海中学,上大学,前途无量,他要和她比肩。同时他的义气让他交上了朋友,这些朋友后来成了他的贵人,离开部队后帮他起家,助他成功,让他有了足以自傲的资本。带着这些资本他回到他的出生地上海,白手起家。他打听“襻襻头”的下落,原来也在同行,只是成了千娇百媚的妖娆女人,男人没人逃得过她的笑靥酒涡。
何谓不相信。那个纯洁轻灵得像镶着银边的云朵一样的女孩子,怎么可能成为这样的女人?难道在他心苦自持的时候,她却夜夜笙歌?那一天她找上门来,浅笑轻语,要他打八折,把场地借给她。何谓怕得说不出话来。她为什么能这么平静地面对他,像对一个陌生人。她是在试他,还是根本不屑于找旧账?他呆视她,根本没听清她在说什么。他一眼就认出了她,虽然这么多年过去,她变了好多,但他还是第一眼就知道他命里的魔星来找他来了。
那个瘦小的女孩子长成美丽的女人了,皮肤依然雪白,像名贵的瓷器,眼镜不见踪迹,那一双大眼睛毛茸茸的,长睫毛忽闪忽闪,闪得他心摇神驰。她长高了一些,他清楚地记得他把她抱住的时候,她的头只到他的胸口,现在她站在他面前,脚下一双细高跟鞋,让她几乎和他平视。他贪婪地偷看她,胸脯饱满,腰肢柔软,他想他的一只手怕是罩不住了,光是这么一想,心里的火苗就呼呼的往上窜。他一直知道她是个漂亮的女孩子,这十多年他在心里描摹了她无数次,但没想到她长大后会变成这个样子
然后他看见她微微一笑,如春花绽放,艳丽无比。她笑盈盈地说:“何先生,你的地方放着也是放着,借给我们开个会,你有收益,我们也落个便宜。你也来啊,我们一起跳舞。何先生这么年轻有为,行里谁不佩服?你要是能来,就是我们的荣光了。”
何谓从不知道“何先生”三个字这么好听,那天夜里他搂着她在幽暗的舞池里慢舞,左手握着她纤腰,右手托着她的柔荑,香气蕴绕。她的腰还是那么细,双手一合就能合拢,而她的胸则软绵绵沉甸甸,靠上来时压得他喘不过气来。她整个身子裹在一件黑色细肩带的长裙里,像罂粟花一样的美丽,像鸦片一样的诱人。她轻声跟他说笑,打趣,挑逗,调情。他怎么都不相信那个只会读书的小丫头长成这样了。他偷偷观察她,远远揣测她,慢慢接近她。一点一点,一次一次,他确定她是把他忘了,忘得彻彻底底。他震惊得不敢相信,那么多年,她已经长在了他的心里,成了他的一部分,她却早把他忘了。
但他同时又庆幸。老天帮忙,他可以从头来过。上一次他做错了,这一次他会做对。他不在乎她有过多少情人,只要她愿意要他,他就可以把其他人都赶走,让她成为他一个人的。她是纽襻,他是纽头。总要扣在一起,才算美满,才是结局。
那一天刘齐当她的面叫他“卫国”,他吓得心跳都要停了,而她却丝毫不见疑心。他仍是不敢大意,把他自己看中的一块地送给她,所有的资料也奉上,她只要肯走,他没什么不能送的。也就是那一天,他确定她是不记得他了,那他可以拥有她了。他放下所有的事,去北海陪她。他不知道他哪里做对了,让她动了心,答应做他的女朋友。只要她愿意接受他,他就会让她爱上他。这一次一定是要爱。要她心甘情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