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终年与草原和羊群为伴,最擅长物尽其用,羊肉、羊油、羊血、羊肠、内脏……每一样都不会浪费,又偏能搭配得恰到好处。

几个老外听得全神贯注,尤其那个李白,偶尔碰见不理解的中文词汇,还会追问两句,配着一头乖顺的棕褐色小细卷和黑框眼镜,颇有点好学生的意思。

没一会儿,“好学生”就和乌力吉大哥统一了战线,端着血肠来劝陆娆:“娆,你真该尝一尝的。你们中国不是有句话叫……对,入乡随俗。你来都来了,总要尝尝当地的食物嘛!”

李白虽然名字够“本土”,却是四个外国人里中文最差的,咬字不清,带着明显的“外国腔”。偏偏讲出来的内容又最“地道”,深谙“来都来了”的道理。

经他再三劝说,陆娆也实在不好再拒绝,勉为其难试了一块

血肠软糯咸鲜,绵密的质地在口腔化开,完全没有怪味儿,竟出乎意料地好吃。

食物总能在抓住味蕾的同时,美化心情。陆娆品着舌尖漾开的美味,忽然觉得,李白说得其实没错,这么远的路途,逾八小时车程,她来都来了,总不能一直端着。

旅行的意义不就是忘记原来的自己吗?

好不容易撇开家里那摊烂事儿,她得尽兴玩几天才是。

另一头,苏和已经将烤好的羊腿从炭炉拎起,转移到长方形的不锈钢盘,手握一把锋利匕首,熟练将最外一层腿肉片下。

肉香顺着散逸的热气蔓延开来,久等的几人早已迫不及待。

第5章 . 我也觉得,很性感。

据乌力吉早先介绍,他这儿的羊全用沙葱和牧草喂养,不喂饲料,羊肉香而不膻。

都是羊肉,会有那么大区别?陆娆不太相信,夹了一片刚烤好的羊腿。

腿肉入口,质地弹嫩,烤得恰到好处外皮酥脆焦香,内里肉汁饱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