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不破坏在水泥里的骨殖,警官们的挖掘清理工作做得十分仔细也十分缓慢。
水泥被锤子起子一块快撬开砸碎,又小心地清理出来,终于,在太阳完全下山的时候,他们看到了一具以蜷缩的姿势睡在水泥里的骨骸。
就算不检查死者的骨盆,从骸骨的大小和衣着来看,柳弈和江晓原也觉得这是位女性。
她穿着一套浅色的连衣裙,原本应该是雪白雪白的,只是在脏兮兮的环境里待了太长的时间,已经蹭成了斑驳的灰色。
除此之外,她的手脚上还缠了一圈圈的绳子――是那种最普通也最常见的打包物品用的红色塑料尼龙绳。
纤细的脚踝上还有一圈老式的自行车链锁,上面栓着一把锈迹斑斑的挂锁。
柳弈、戚山雨和江晓原在看到女孩儿遗骨的样子时,就立刻明白了俞远光梦境的意义。
果然,六岁的俞远光小朋友看到的所谓“厉鬼”有两只,第一只身上缠着红绳、拴着锁头的,正是被用红色尼龙绳绑住的程娟娟!
然而,比起绳索和锁头,这副骸骨最骇人的地方,是它没有头。
是的,连最小的那根指骨都完完整整地保留在骸骨上,却偏偏少了最重要的、最不可取代的头颅部分。
她的第二颈椎处有很明显的锐器劈砍过的痕迹,显然是被凶手在杀人后分了尸,躯干丢在了这里,而头部却去了别处。
“她的头呢?”
江晓原问出了所有人的疑惑。
“一定是被詹慕闲拿走了。”
柳弈回答:“这‘坟墓’太浅了,程娟娟的身体够瘦够纤细所以没关系,但水泥盖不住她的头部,所以詹慕闲切掉了她的脑袋。”
江晓原的嘴巴张成了“哦”字型:“那……那她脑袋去哪里了?”
“不知道。”
柳弈摇了摇头。
毕竟藏一颗头比藏一整具人的遗体要容易多了,只要胆子够大,用塑料袋一装,提溜着直接拿回家搁进冰箱里都没问题。
其后到底是埋了还是烧了,怕是只能问凶手本人才能知道那首级的真正下落了。
“正好。”
旁听的林郁清手里捏着手机。
刚才他趁着挖遗骸的空隙,瞅了瞅工作群里的进度汇总。
他抬起头,对众人说道:“医院那边来消息说,詹慕闲醒了,应该已经渡过危险期了。”
小林警官难得用讥嘲的语气发出一声冷笑:
“等审问时正好可以问问他,程娟娟的头被他弄到哪里去了!”
第140章 5.Mulholland Dr.-47
10月15日, 星期六。
戚蓁蓁正式成为大学新生,就被冷酷无情地拉到军校里在烈日下训了一个月。
好不容易军训结束,她不止从头到脚黑了整整三个色号, 只要烫个小卷毛从背后看绝对能冒充非洲土著,更是结结实实地瘦了一圈。
她军训结束背着行李回家那天,在楼下碰到邻居大娘,人家还很诧异地拉住她, 问:“蓁丫头你什么时候去当兵了?”
本来戚蓁蓁打算趁着十一长假猫到哥嫂家蹭吃蹭喝, 歇歇劲儿顺便多搓几顿好的,力求在黄金周把自己掉的三斤肉给补回去的。
然而很不巧的是, 柳弈和戚山雨都在忙詹慕闲的连环杀人案, 每天早出晚归脚不沾地,根本腾不出空来照顾军训归家的戚妹妹。
对此, 戚蓁蓁毫无怨言。
开玩笑,她不止是刑警的女儿和妹妹, 自己也是立志要当警察的人,自然不可能不体谅他们的辛劳。
于是她没有到柳弈和戚山雨家叨扰他们, 只每天打电话给二人报平安, 同时乖乖待在家里,每天变着法子给自己整点儿好吃的, 剩下的时间则看看书打打游戏,倒也过得很是悠闲惬意。
终于,如此过了足有半个月,她也在公安大学里上了一周的课了, 戚山雨才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