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你还是这么喜欢猫和老鼠。”
林想起内心无法理解陆琮帮他穿裤衩的行为,但是身体却没有做出很明显的抗拒反应。只是捂着脸,从指缝中瞪了陆琮一眼:“怎么了?我就是喜欢,不可以吗!”
他知道他买的四角裤这个印花是有点幼稚了,但是很可爱啊!
谁说十八岁就不能喜欢猫和老鼠了?
他永远爱汤姆和杰瑞,略!
“可以。”陆琮站在床边,看着他笑,“很可爱。”
明明是被夸,但林想起完全不觉得这种事情值得高兴,他一怒之下抬脚踢陆琮。
这一脚不轻不重,踹在陆琮的肚子上,刚碰到那里硬邦邦的腹肌,他自己就忍不住往回收。
陆琮一把将他握住。
林想起的脚比同龄男孩更小些,脚底是健康的粉色,大概因为骨骼纤细,因此即便身材清瘦但皮肉捏起来却软软糯糯。
陆琮的指腹摁在他的脚背,轻轻揉捏,不合时宜地想:眼前的人,无论从哪个方面看,都出挑得过分,他以前怎么会完全没有发现林想起是Omega?
林想起被他捏得痒了,又踹了他一脚:“松开。”
陆琮不知是没听清,还是故意忽略,转而说起别的话题:“饿吗?要不要我去做宵夜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