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少数民族聚居,街上各式各样的民族服饰令人眼花缭乱。
幸而穿着短袖、衬衣和长裙的游客也不少,楚芃麦混在其中不显突兀,甚至可以说格外融洽,以至于一连好几个当地人凑上来向他推销酒店和民宿。
不过楚芃麦一口流利的水衣语让这群人铩羽而归,走的时候还忍不住吐槽“本地人装什么外地人哈”。
望着街道两边高大的棕榈树、铁树、椰子树、龟背竹、旅人蕉,楚芃麦抱着草莓花盆吸一口气,露出一个大大的微笑:“还是家乡好!回到这里,我的心情随时都飞在云端!好开心啊!”
美好的时刻,扫兴的系统幽怨地冒了个泡:“好什么好,达官显贵都没有几个,我们就应该待在首都或者海市那样的地方。”
“这个人影响力3,那个人影响力5。天啊,不可思议,这个人影响力有24……完蛋了,24我都觉得是大人物。在这地方待下去,你死定了。”
楚芃麦只当对方放了个屁,熟练地打车前往汽车客运站,买票坐大巴回村寨。他们村附近勉强算有一个景点,但旅行观光车的价格可比大巴高得多,他才不花那笔冤枉钱。
已经有些年头的大巴内部闷热,坐车的都是本地人,还有人带着鸡鸭鹅。气味有些难闻却也无法消磨楚芃麦的好心情。
他甚至闲着没事和旁边的大叔大妈聊了起来。车内一片欢声笑语。
城市终究只是他短暂的栖息地。
他更喜欢乡野,喜欢村寨,喜欢浓密的原始森林,喜欢一望无际的橡胶林和果园。如果可以,他想一辈子都待在这里。只有在这里,他才像拥有自由的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