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停下,仔细瞅,又调整了下,说:恩,斯文儒雅,如果戴副眼镜,就是徐志摩。当然,我觉得你还要比徐志摩好看那么一点。陈剑,你五官生得真好。
他温煦地笑,笑得清亮。
“你说我像林徽音吗?”走的时候,她厚脸皮地问。
他摇头。
“陆小曼?”
“张幼仪。”他说。
“最丑的?”
“我觉得她最坚强,而且独立。”
她抿嘴笑,说,也是啊,徐志摩不要的。
他说,我总想,徐志摩最后有没有后悔。
“他不会的。他这个人,率真热烈,像一蓬火,又像一团云。生命的意义在他心里有明确的答案。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多豁达。”她说。心忽然撞了下,想到另一个人,也许更像徐。
“得之我幸,不得我命。”陈剑微微吟哦,说,“我读出了无奈。人生,总是无奈多过豁达。”
走一程,过马路,陈剑拉住了她的手。她迟疑了会,没有抽。让自己的手安静地躲在他手里。
过了马路,他说:可以吗?她明白他是想继续牵她的手。
她想了想,说:可以。
有什么不可以呢?
于是他们的手再没有分开。
他们很久没拉过手,她现在只记得冯至鸣的手,纤长凉润,属于艺术家的手。而陈剑的手大而硬,粗糙却热乎。两种截然不同的感觉令她想象两种截然不同的爱,可最后都有共同的下场。
这么想着,她心里又无端涌出丝丝浮云。
冯家伦过世后,她去他墓地祭拜,那天正好看到冯至鸣一个人在碑前静站。她看不到他的表情,只是那纸一样削薄的背影,在扬长而来的北风中,让她不断生出折断之虞。那晚,她提了花去。她知道自己不该去的,但是根本不能阻止内心的牵挂。他不在。她心松了松,屋里积了点灰尘,她卖力做清洁,而后留条回去。有了第一次,就有了第二次,她一直挣扎,可是就像吃了鸦片似的,总有种力量在无形怂恿她。直到第三次去,她才发现那力量是爱。她居然还爱着他,心心念念。可是他呢,忽然绝望地想,他久不来,估计是为了遗忘她。
心上的火于是一点点灭。她有点赌气地去买了菜,在他那做饭,盛了两碗饭,代他吃的时候,她流泪了。她发现自己多么怀念从前。他们两个人一起吃,她巴巴等着他表扬她,可他总是吹毛求疵,在她不高兴的时候,他煞有介事说,不打击你怎么行呢,恩,我在想,照这样让你喂下去,我是不是早晚要沦为一头猪。她笑,说,好啊,猪好,省得买肉,炒菜的时候直接从你肚上拉一块。他说,后臀尖会比较好吃,要不要。她说你好恶心,五花,我要五花,在哪里?他说过来看啊。好端端吃着饭,他们又嬉闹开了……
她抹着泪边吞边想,屋子空空荡荡,好像她的念头全是花痴一样的臆想。时间真无情,转瞬间,恩义两消。
后来她躺到他们的床上。但是没几分钟,她就又神经质地弹起,这里,他和别人也睡过吧。她何必在别人的床上做残梦。她拿起包要走,偶然撇向电视柜,发现,她买的长发巫婆不见了。又去找她留下的别的痕迹,都没有了。没有什么比这更可怕的。她还在留恋,可他已把她扫荡得一干二净。她留条。走了。
再不来。她对自己说。坚定的。
“想什么?”陈剑推推她。他们已到了北大附近。夜很深了。雪无声的落。语声忽然没了逛的闲情。说:我饿了,吃点饭吧。
两人遂在学校附近找了处馆子,就跟以前他们在学校附近下过的馆子一样,不大,还有点油腻,但是菜的码量很大。
“我喝点酒,介意吗?”陈剑问她。
“不介意。”她说。
要了啤酒。
倒的时候,他说:你要不要?
要。她忽豪迈地说,醉笑陪君三万场,不诉离伤。
他笑,说:得,一场也不要,稍微喝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