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雁来既已正位,要将这些律法形成条文,正式颁行,又有谁能阻碍?
既然如此,李夷简很快调整好了心态,决定积极主动地投入到新法的修订之中去。
李吉甫现在已经没有立场了,完全是在迎合上意,他总要看着点,不能让她们太过乱来……
见他接过话头,竟是要主动揽事的意思,李吉甫有些惊讶,但也乐得如此。李夷简是宗室大臣,身份跟其他宰相都不同,有他支持,这修订法律之事自然会更顺利。
不过,一部法律的修订,当然不是一时半会儿的事,更不是几个人就可以决定的。
动用的人手、持续的时间、带来的影响,都要比修订历法大得多。
想到这里,李吉甫忽然明白雁来为什么要提起她自己的婚事了。
皇帝的婚姻大事,整个大唐上下必定人人关注,就算是不识字、不懂法的普通百姓,也会在茶余饭后,议论几句。从户婚律入手,既是因为这是与每个人息息相关的律条,更是因为在这样的关注之下,新的条令能够轻易推广开来,让所有人都能记住、懂得。
这样的立法思想,与李吉甫的所学所知,是完全相悖的。
《左传·昭公六年》中记载,郑国的子产铸刑书,晋国的叔向写信谴责他,说“民知有辟,则不忌於上”。
西晋杜预为之作注,称“权移於法,故民不畏上”。
法律规定得太清楚,并且还要广而告之,让所有人都知道、懂得,那么百姓就不敢触犯法律以免获罪,皇帝和官员也不能用自己的方式去理解法律并借此施恩。
如此,天下人敬畏的就只会是法律,而不是帝王。
在封建时代,“刑不可知,威不可测,则民畏上也”,才是身为统治者应该持有的思想。
百姓不需要懂得,只需要敬畏。
可是现在、不,不是现在,其实一直以来,雁来和天兵的所作所为那种坦坦荡荡、堂皇正大,那种事无不可对人言的行事风格,其实归结起来,也是源于同样的思想。
勿谓言之不预也。
只不过直到今天,当一切跟律法联系在了一起,李吉甫才恍然明悟。
如果一开始,天兵就将这种理念摆出来,那李吉甫肯定不会赞成。因为他的行事作风更强硬,也就更赞同用严刑峻法让人心生敬畏。
可是现在,天兵用事实证明,他们治下的地方的确更安定,说是“夜不闭户,路不拾遗”也不为过。
这让李吉甫想到了另一句话。
《论语》里夫子说,“不教而杀谓之虐,不戒视成谓之暴,慢令致期谓之贼,犹之与人也,出纳之吝,谓之有司。”
《荀子·富国》 之中也写,“故不教而诛,则刑繁而邪不胜;教而不诛,则奸民不惩。”教化。
这两个字是儒家文化的核心,但说实话,在整个封建时代,教化的主要对象并非百姓,而是士人。
读书人多了,就算是教化大兴了。
但现在,雁来要将它推而广之,让每一个人都能接受教化。
这是可以做到的吗?
可是天兵好像已经做到了……
李吉甫想到此处,忽然发现,天兵的行事明明看起来离经叛道,可是细究之下,竟比他从前的想法,更接近于儒家的“仁爱”之道。
这奇妙的想法让他彻底陷入自己的思绪之中,连周遭的一切都忘记了。
直到雁来出声叫他,李吉甫才回过神来。
“李先生在想什么?”雁来好奇地问。
李吉甫神色复杂地看向她,起身行礼道,“陛下心中有大爱,臣不及也。”雁来:啊?
“怎么突然说到这个。”雁来起身去扶他,“如今是私下燕见,先生不必如此多礼。”
李吉甫却反过来握住她的手臂,再行一礼,“臣这一礼,非是为自己,乃是为天下万民。子曰:‘朝闻道,夕死可矣。’臣今日得闻陛下志向,才算了悟。枯朽之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