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这是我吗?那曾经的神采,曾经的健康都到哪里去了?
“咦,你脸上怎么那么多肉啊。”
曾经是谁说过的?对了,是陈可,那时候我们还在上高中。有一次,他揪着我的脸颊笑话我。那时,我多大?十六?十五?
而现在,我二十四了。多希望,我仍是那个有着胖乎乎小脸的十五六岁的高中小女生。那时候,我单纯地快乐着,而且,我还有陈可这个最好的朋友。
“……沈多,英语老师说举办一些英语活动,你是学习委员,咱们商量一下吧……”
仿佛还是在昨天,那个总是一脸汗水头发半湿的男生在放学的路上拦住我,向我讨意见。那时,我十五岁,陈可也是。
不明白他为什么找上我,仅仅因为我是班里的学习委员吗?他是有名的陈可呀,拿了几万块的赞助费才能进一中的差学生,英语却又好到可以轻松和外国人对话,体育强得不得了,人还是市里少年足球队的队长,从小学到中学体育奖杯拿了无数,而且他好帅呀,在我们那个北方小城市里,小女生喜欢他甚至超过了那个在电视里唱着《十七岁的雨季》的“小旋风”林志颖。
“车坏了吗?”
下晚自习回家的路上,车胎被碎玻璃片儿扎了,昏暗的路灯下找不到一个修车的摊子,正在为难怎么回家的时候遇到陈可,他骑车把我送回家。第二天早上,还到我家门口接我上学。
“你的样子真不像个优等生。”他说。
我知道他笑我笨手笨脚,父亲就总是因为这样说我不像是他生的。
“那你认为优等生是什么样的?”我反问他。
“像季彦诚那样的,鼻子不只是用来出气儿的,还用来朝天。”他笑得开心。
季彦诚是以中考第一名的成绩考进一中的,我是第二名,却跟他差了二十多分。但他不理人的,傲气地不得了。
跟陈可从陌生到熟悉是在那年的九月,还记得那个时候,父母亲去送姐姐去上海上大学,留我一个人在家里。因为把生活费拿去买了书,而且不会做饭,只得经常饿肚子。
“我家张阿姨的菜很好吃。”他带我去他家吃饭,“只是一起吃饭,吃完饭之后我送你回去,反正我们住得这么近。”
他好真诚地说,真挚的眼神让我不知道如何去拒绝。后来的日子里,我常常会被他拉到他家里去吃饭,尤其在跟他的爸妈和他们家保姆张阿姨熟识之后,连每天他的早餐都会加我一份。
在冬天那些冰冷的日子里,我经常会捧着那热乎乎的饭盒发呆,那一股暖意就从手开始蔓延,到四肢,到心脏,那是我从来没有拥有过的温暖的感觉。那是他的家人给我的,给我这个陌生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