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秀和许春英、何金燕最大的区别,就是她脾气够好。
宋蕊说话不算好听,她听了也没什么脾气。
像个面团似的,全部包进去自我消化。
宋蕊仿佛都能看见她在家的模样。
任那个崔明知随便说着什么,她就是这么低着头,像什么都听不见一样,没有任何反应。
碰见那种乐意欺负人的,只会变本加厉的贬损她,责骂她。
宋蕊不爱和她费口舌。
看凌秀不再劝她,她也转头话头,和她聊些别的。
忽然,宋蕊想起了凌野身上的那道疤。
“姐,你知道凌野肋骨上的那道疤是怎么来的吗?”
凌秀点头,“知道,就是……我跟你说你可别生气,那毕竟都是许多年前的事了。”
凌秀掰着指头算了算,“应该有七年了吧,七年前他和人打架,被人一刀砍在肋骨上,那血流的,差点丢了命,那头跟他打架的我不记得叫什么了,就知道也挺惨,连夜去了外地看伤,好多年都没敢回来,打架的原因……好像是为了一个女的。”
第104章 发光的苞米地
凌秀走了许久,宋蕊都还坐在炕上不动弹。
七年前。
宋蕊对这个七年记忆太深。
七年前,她十八,宋宝河十五。
就是七年前,她被陈二亮几个流氓拦在了县城。
宋蕊还记得,那是入夏的第二个礼拜一。
那年夏天,天热的早。
宋福两口子怕宋宝河带的厚衣服穿着不舒服,让她跑一趟,去给宋宝河送两件薄衣服。
她拿着衣服,坐的客车,去的时候什么事都没有。
送了衣服,本想快点回去,宋宝河吵着头晕,非让她去药店给买药。
买了药,他又要吃冰沙。
折腾这么两趟,天就要黑了。
宋蕊紧赶慢赶,还是没赶上回去的客车。
无奈,她直接走路回去。
可没等出县城,她就被陈二亮一伙盯上。
当时她以为是自己倒霉,赶紧钻进纵横交错的巷子里,想着把这灾祸躲过去。
出了这片棚户区,就是回村的小路。
路两旁都是玉米地,只要能钻进去,她就能一路跑回家。
但陈二亮他们也紧跟着骑车跟进了棚户区。
一共四五个人,都是流里流气二十来岁的年轻人。
看着她的目光,恶心的像饿犬盯上了肥肉。
他们把她堵在巷子里,一步步逼近。
宋蕊怕的手脚发软,可也知道自己真要落到他们手里,都不如直接死了安生。
她怕是真的怕,但想活也是真的想活。
壮着胆子,她对着一个看起来最瘦弱的小流氓冲了过去。
猛的一推车把,那人横着就摔了个跟头。
趁这个时候,她赶紧跨过去,拔腿就是个跑。
一边跑,她没忘了一边大喊救命。
可那片棚户区己经是半荒废的状态。
不知道是真没人,还是都怕惹上麻烦。
喊了半天也不见有人理睬。
没人救,她就自己救。
她一边跑一边搜罗些巷子里的杂物。
谁要追上她,她就不管头脸的往上砸。
摔了跟头也没有哎呀喊疼的功夫,咬紧了牙就是个跑。
跑的她头发都散了,一脑袋都是汗。
不光跑,她还得摒弃一切杂音,认真听着自行车的车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