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也想上班挣钱。

回家一说,却还是遭到了崔明知的反对。

崔明知长得普通,但胜在能收拾,会打扮。

一年四季的西装皮鞋金丝眼镜,让他看起来文质彬彬,斯文得体。

像是书香世家出来的大少爷,透着股不差钱的矜傲。

但光是他天天穿的衬衫西服和皮鞋,就需要凌秀花大把精力去打理。

崔明知自诩体面人,又怎么会同意妻子出去上班。

更何况凌秀找的工作能是什么好工作,不都是些卖力气赔笑脸的活。

“怎么回家这一会儿,就染上你们老凌家市侩的毛病了,好好在家享福不行?你干脆和你那弟弟一样,干个体摆地摊去算了。”

享福,哪里来的福?

又是维持整个家的体面,又要保证他给的三瓜俩枣够花。

难为的只是她一个人而己。

可这满肚子委屈,凌秀面对崔明知就是说不出口。

她从嫁进来就低他一头。

这么多年了,早就低习惯了。

被抢白几句,她闷头说不出话。

崔明知看了看她拿回来的东西,只有两个烀好的猪蹄,风凉话果然又来了。

“要我说人的劣根性真是天定的,没有格调的人,再有钱也是没有格调,心穷的人啊,再有钱也是心穷。”

凌秀想说娘家现在的情形也不好。

但男人根本没给她开口的机会,自顾自回房,关了门睡觉。

崔念念看她爸走了,赶紧凑过去伸手。

“妈,我没告状吧,给我钱。”

凌秀无力的抬眸,定定的看着闺女的脸。

最后掏出两块钱给她。

“真抠,一点都不如我爸大方。”

说完,崔念念也回屋了。

凌秀自己坐在沙发上,怕费电,还关了灯。

黑暗中,她什么都想了。

唯独没想过离婚。

天亮后,一切继续。

大年三十,大多数的人都是被鞭炮声吵醒的。

宋蕊,却是因为归家的人。

天还没亮,凌野就敲响了房门。

宋蕊爬起来,看是他回来了,急忙下了地。

“这么早,开了一夜的车?”

凌野嗯了声,带着一身寒气进了门。

家里添了冰箱,屋子还是收拾的干干净净。

肉香饭香混着宋蕊身上的香气,是一种说不出的味道。

他管那叫家的味道。

毕竟离了家,就没在别的地方闻到过。

一走就是半个月,说不想是假的。

凌野的目光在家里打转,余光却落在披着外衣烧火的宋蕊身上。

她知道他爱干净,到家得先洗洗才能吃饭。

所以他每次回来,她都会先给他烧一锅水。

长发简单的挽在脑后,散落的发丝飘在半空。

火光映过来,仿佛她连头发丝都发着金光。

凌野在外面冻透了的躯体,就像泡进了温水里,一点一点的软了,化了。

等待水开,凌野搬了个小凳子,大马金刀的坐到宋蕊旁边。

灶坑里的火烤的他浑身热乎乎的。

宋蕊还有些困,头一歪就靠在了他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