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1 / 2)

飞鸟 宋铭轩常欢 1481 字 1天前

不知道为什么,我没有报警。

第二章

隔着咖啡厅的玻璃窗,我望着外面的雨景出神。

耳畔回荡着悦耳的《take me to your heart》,空气中弥漫着咖啡香气,服务生轻声的低语着。

又是一个雨天,灰蒙蒙的天际仿佛有着诉不完的衷情,一直喋喋的说个不休,从早晨下到了傍晚。

路人披着雨衣,打着伞,回家的脚步因为这场雨而更加急促。

一辆轿车疾驰而过,溅起一片水花,引得路边行人纷纷抱怨。

真没公德,我在心里也附和着。

而这雨,却并没有那么讨厌呢……

一个月了,我再也没有见过他。

那晚发生的事情就好象是我的一个梦,我几乎开始这样怀疑了。

一个有些温馨的噩梦。

我当然不会天真的以为这是一个美好故事的开端,黑社会?!想找死吗?

再说了,虽然他没有伤害我,可是他们那种人……而那个吻,不过是一个恶作剧罢了。

“你在听我说话吗?常小姐?”一个礼貌的声音打断了我的遐思。

“哦。”我收回视线,看向对面坐着的男士。

一副精致的无框眼镜,白皙的脸庞,时常微微上翘的嘴角,一件贝壳粉的衬衣平整如新。

这是姨妈的同事给我介绍的相亲对象,高干子弟,家里条件据说非常的好。

“去见见吧,你也快二十五了,是该带着找找的时候了。”姨妈告诉我。

此刻,他正在津津有味的对我传授打高尔夫的技巧。

即便我刚才神游太虚,也还大致领略了他在球场上的风采。

对于高尔夫,我的脑海里除了老虎伍兹这个非常有趣的名字外再无他物。

十分抱歉的看着他,我既没有共鸣,也没有兴趣。

这个人已经可以毫不犹豫的划掉,即便我可能因此而失去免费试球的机会。

牺牲好大哦,我忍俊不禁。

他面露不悦:“常小姐?”

“哦,”我微笑,“你可以直接叫我常欢。”

“听陈伯母的同事介绍,常欢小姐兴趣非常广泛,对运动也很感兴趣,不知道你都喜欢些什么?”

他尚很给面子的在寻找话题。

“吃东西吧?我请客。”我看着餐单征求他的意见。

推推眼镜片,他有点意外,点了点头。

扬手叫了两份简餐,已经坐了一个小时,无论从哪方面考虑,我觉得都可以结束本次会面了。

“我很少运动,除了走路,还是因为没有车。”我不客气的接过第一份送上来的饭,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

看着他诧异的眼神,我忽然觉得自己犯了个小小的错误。

不应该这样,毕竟是姨妈的人介绍的。

立刻换上一个纯真的笑脸,我谦逊的低笑:“我只是个小人物呢,每天单公司的杂事都忙不过来,哪里还有精力去运动,这不是你们可以体会到的。”

他面色稍霁,有些理解的拌了拌盘子里的香米:“有机会还是多出去走动走动的好。”

对于他的每个问话,我都以慢半拍的节奏回应,附带微笑,这顿饭他应该还算吃得愉快。

叫了冰淇淋,我闲闲的四处张望,突然,里面包厢的拐角闪过一个似曾相识的身影。

是他吗?

我的视线凝住,注视着那个高高瘦瘦的身影消失的地方。

“常欢小姐?”那个人又叫。

我皱眉,真烦。

却看见了他倒退着走出拐角,望向我的笑脸。

今天的他依然穿着一件黑色上衣,是黑社会的标志吗?

他毫不犹豫的径直向着我们走了过来,站在我们的桌前,笑意吟吟的看着我,却不搭边的说道:“常欢,我知道有一家的冰淇淋,味道要比这个好过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