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淡笑,不语。
两个人,就这么站在路边,两相静默。
良久,我轻声说道:“明天,不要再送我去杂志社了。”
“好。”竟然很是爽快的答应。
我忍不住抬眼看了看他,却看见他亦微笑着望我:“明天我会直接去公司。”
“哦。”应了一声,复又沉默,脑海中,已然空白。
“记得你上次说,不喜欢看50公里竞走比赛。”他笑道,“你说,那般辛苦走完全程,过程是如此的平淡,即便第一个冲过终点,也很难引起激动的情绪。”
“所以,我情愿看F1比赛,至少它可以让我热血沸腾。”
“一个时速几百公里,另一个,世界记录也超不过时速15公里,自然前者精彩刺激得多。”他笑了笑,“那么,你为什么情愿安于现状呢?”
不知该如何回答,索性不答。
“七襄,你真不适合与人争辩。”他一径微笑,“其实,竞走也有它的精彩之处,漫长的路程,如何分配体力,如何提高速度,如何脱颖而出,直至到达终点……”
“每一项运动,只要存在,自然会有喜欢它的人。”我插嘴道,“每一个人,也有自己喜欢的生活方式,他人,是无权来评判的。”
“可是,你明明是个喜欢看赛车比赛的人。”
我抢在他之前,把话抢了过来:“生活本来就是三棱镜,不同的时候,折射不同的色光。”
“七襄,你已经跑题了。”
我轻声笑道:“那是因为你说话太过高深,我听不明白。”
“既然你不肯与我同行,”他忽然往前走了几步,继而回头:“我还是多走几步,站在你面前等你吧。”
大感无奈:“你往周围看一看,有那么多出色的女子。”
“却没有一个叫做沈七襄。”
我微笑:“同名同姓的人,也不难找到。”
“可是,我只见到了这一个。”
只得暗自叹息。
这日,还在睡梦中,之行忽然出现在门前。
“终于舍得回来啦?”一个月不见,面前俨然一个漂亮的黑妞。
她看了一眼我窗前的那束鲜花:“有追求者了?”
我笑了笑。
昨夜,靳方叙约我一同吃饭,送我回家时,突然拿了这束花出来。
若非他是在楼底才递给我,只怕我在半途就要落荒而逃。
“刚才我在小区门口遇见乔伯伯了。”她笑道,“他拜托我,努力说服你接受他们家那位乔柏舟。”
心中微动,抬首看着她,却见她神色如常。
忍不住皱了皱眉心:“之行,每个人都说我姿色平凡,身材普通,学识一般,可是……”
“为什么还会得到那么多的垂青,是吧?”之行接道。
窘然以对。
“那是因为你太不可爱了。”之行毫不留情的指出我的缺点,胆小怯懦,贪图安逸,个性执拗,与人交往时,处处戒心,善感多思,林黛玉见了我,只怕也要甘拜下风。
“所以,他们都想把爱分给你一些,想让你变得可爱一点。”
不由得失笑:“追你的那一个集团军呢,他们也是这样的想法?”
她摇头:“大错特错!他们是看我太过可爱,所以,人人都想分一杯羹。”说完,她忽然莞尔轻笑,“这就是为什么,你遇到的都是好男人,而我,遇到的,大都是渣滓砆石。”
莫明的,忽然想起行远。
看着我的神情,她轻弹了我一下:“你不能否认,当初温行远对你的确好的无以复加。”
我笑了笑,何只一个好字,这一生,只怕再也找不到像他那般细致待我的人。
“行远走了以后,我突然发现,能想起的,都是他的好。”
“可是,你却不会和他再在一起。”之行笑着打了个响指,“怎么样,选好了吗,乔柏舟还是这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