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腾的从椅子上站起身:“谁说我不爱他!”
四周的人侧目不已,她亦登时愣住。
将双拳握紧,新近长出的指甲,都快要扣入掌心的皮肤内,却仍然感觉不到一丝疼意。
“你还有很长的时间,足够赢回他的心!”说完这句话,我径自推开椅子,走出咖啡厅。
烈日当空,闷热袭人,与进门之前,天气,似乎丝毫没有变化。我的脸,我的手,甚至全身,都像这炎炎赤日,凌厉灼人,之前喝下的那杯冷饮,根本无法让我降温。
他在她身边时,因为心中牵挂着家中的我,所以,坦坦荡荡的给予拒绝;而后,他回到我身边了,一颗心,却开始在半空飘荡,许了一半的情,在遥远的异国他乡。原来,那段日子,他给我的,只有半颗心,另一半,早已拴在另一端的她身上。
我抬头惨笑,是报应吧,当年的无心之过,所以,上天再也不肯赐我幸福!
第七章
下午,如常上班,面对同事小许的殷勤笑脸“沈姐,刚才那位美女,介绍我们认识一下啊”,我竟还能含笑以对。
老编分配采访任务,我亦欣然应承。
“小沈,今天好像特别勤力啊!”
我微笑着回答:“下属勤力,主编您难道还不开心么?”
没了爱人,就只能紧抓住手中的工作,不知道这算是现代女性的幸还是不幸?
采访很顺利,稿子亦如常过关,窗外,红日衔山,余霞满天。
121气象台,依旧是那个甜美的声音,此后的一周依然会持续晴朗天气,呵,连触景伤情的戏分都不肯为我安排。
下班后,婉拒了昱文同行的要求,独自一人,慢慢踱回住处。
走到半途,脚下已经生疼,只得放弃,站在路边休息。
街道一侧,整齐的一排服装精品店,玻璃橱窗内,映射着穿梭往来的人流,这其中,我那张失魂落魄的面庞,尤为突出。
何苦来哉,忍不住苦笑了声,旋即转头,伸手拦了一辆计程车。
“南华小区,谢谢!”
回到家,下意识的说了声:“我回来……了!”
忍了几日的眼泪,纷纷坠地。
我用了四年的时间,习惯了右侧那双有力的臂膀;又用了三年的时间,去努力习惯四周的空荡。而现在,还未完全习惯他重又回到身边的味道,又该去习惯独自向隅的情景了。
罢罢罢,既然刺的我生疼,不如悉数剜除,一次的锥心刺骨,总好过夜夜芒刺在身。
过了许久,才回过神来,站起身,将靠近阳台的那个柜子拖了出来,细细整理。
左首最底层的那个抽屉,存放的,是我和他共有的美好回忆。
他送的第一束花,干枯了之后,我放在太阳底下晒了十日,小心的装入真空袋中,保存至今;
第一份生日礼物,是竹雕笔筒,刻的是牛郎织女图,鹊桥相会的日子,恰是我出生的那一天;
那对粗糙的不忍卒睹的情侣瓷杯,是我和他的杰作;
我依偎在他身旁的那张画像,是在长城脚下,一位老画师所赠;
圣诞节,因为来不及织围巾,我匆忙为他织就的手套,他带去国外,又放在行李箱中一并带了回来;
出国后,他给我寄的第一封信,无需拆开,结尾我依然记得:相聚的时候,总是很短;期待的日子,总是很长。如果你要想念我,就望一望天上那闪烁的繁星,有我寻觅你的目光!虽然是摘录的诗句,可是,却让我感动了很久;
放在靠抽屉边沿的那个琉璃碗,是他第一次回国时,特意为我带回来的;
……
七年,几近十分之一的人生,我和他,积累了太多太多的东西,而今,都要一一割除,心,又岂会不痛?
收拾东西时,从相册里翻出数十张与他的合照,忙碌的双手顿时停了下来,呆呆的坐在窗边,看着那一张张灿烂的笑脸,久久无法回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