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2 / 2)

这个女孩,短短碎碎的发,常穿简单的白衬衫,看起来还是像个十六岁的中学生。他第一眼看到她,就觉得她有种灵慧的漂亮,可是太冲动太直接。

她曾经在专业课上同老师辩论,选一门讲铭文的选修课,都能够掘地三尺发扬考据精神,非要将老师讲义上的一个小漏洞驳倒。

这个老师是位就要扶正的副教授,哪里肯同这样顶真的新生计较?可新生计较到了底,把自己写好的论文贴的布告栏里。

如果是一般的学生,副教授必不会善罢甘休,但是方竹的家里人摇一个电话来,副教授也只好当学生淘气。

他给副教授做论文助理,他接过她打电话过来同副教授论理的电话。那时候他想,骄娇女才有蛮横的才气。

他同她正面交锋在那次市里的新闻大赛上。何之轩当然认同她做的报导,但并不代表他认输。又是她家里摇一个电话来,他轻易地就输了。

所以,当她走到他的面前,告诉他,她很喜欢他。他在想,他拿什么喜欢她?

他的命运都不在自己的手里。

她在看他打篮球,看他自习,坐着他的座位,叫着他的名字。他都知道。他还知道,她选修他上过的课,跟着他的老师做报告,把他做的论文当案例。期末还争取拿他拿过的奖学金。

她也许从不知道他知道她做过的那么多事情。

有些事情她都没有在意,其实他一直都知道。

譬如,他知道她心情烦闷的时候,会在马路上乱走,会停驻在马路上发呆。

这么些年,他也藏了许多知道在心间,不曾对人语。

回到这里的第一天,他竟然看到她的朋友任职这间公司,原来天涯海角的距离,一下缩短到透过一个人就能得知对方的讯息。

到如今,面对面,已非当日枕边的呵欠。

方竹还在想,说什么呢?可是就是先笑了,先说话:“我饿了,不知有没有空一道吃晚饭?”

何之轩就点一点头,带着她走。他说:“附近有一家餐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