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他是怎么和萧临渊遇上的史书中可有记载”
古古看见她的问题,答道没有。历史上,这对君臣是如何遇见,白晋缘又是怎么让萧临渊带他回朝的,这中间的故事并没有史料记载,两人也都没对外透露过。
萧临渊目光移向另一个当事人,想起前几天对方和自己的初遇,他心中无端升起一丝猜测,不会历史上,他也是掏裤、裆献策自荐的吧
后因不好说出口,所以才不敢让相墨知道
而萧临渊也是因为不好意思说出这段经历,所以才让这厮在后世捡回了脸面
昭元十二年,白晋缘入朝成了刑司属官,当时他已四十二岁,起初,朝中无人在意这位跟随帝王回来的中年男人。直到,他当朝献上那份改制二十二策。
据史书记载,这份策文中每策又分七卷,卷卷不同,所提出的关于新法的改革涵盖了一国的各个方面,比如第一策中的田律、粮律、仓律、工律、布律、盐律等,于大宸的旧律上重新做出改进和创新,还有大宸百姓的户籍改革,也是新法的一部分,随着新法的推动一同被实施。
但他的这份策论所要改动的东西太多,朝中立时就有了大批的人反对,百官针对新法中的条令各执己见,每日朝会是吵的不可开交。
昭元十二年,开年,纵使朝中仍有反对之声,但新法还是被神昭大帝给强势推行了下去。
不久后,就发生了主播之前讲过的白晋缘生母案了。
此案结束后,新法又多了一条律令,针对的就是亲缘者之间杀人的行为,大概意思就是不管有无亲缘,违反律令故意杀人者,都将判处死刑。
杀人者偿命,听起来天经地义,但在古代有些刑法明明比现代要来的残忍,但在某些律令上,又额外持有着奇奇怪怪的隐形规则和讲究。
他们讲究什么呢
古古说道古代得封建王权社会,相信有一句话大家应该都听过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下一句是什么呢
是父叫子亡,子不得不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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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76 章 嘲讽的最高境界
这在古代是一个残酷而普遍的现象;
对于古时的大宸人来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人生于父母,自己的命就是他们给的,那么孝顺他们是理所应当,哪怕他们要自己的命,那也不过是收回这条命而已,有什么不对的呢
古古摇头,观念不一样,人们的理解也不一样,这是一个难以被改变的事情。他甚至想,就算他此刻穿越回大宸,和大宸人面对面,他也不见得就能说服他们改变想法,他自己都没这个把握。
在神昭大帝之前,无论是大宸还是大宸以前的王朝,都没有过针对这一点在律法上做出的具体措施;换句话说就是,父灭子,默认无罪;而子若弑父,那不光律法饶不了你,周围的百姓都甚至可能对你动用私刑,聚众打杀了你都有可能。
古古是看过一些大宸之前的朝代的野史故事的,印象里就有一个因不孝而被百姓聚众殴打的故事。
故事的主人公走出府衙,最后被一石头给砸死在路上,却找不到凶手是谁。
一方面是在那种混乱的情况下,就算是有人看到石头是谁扔的,也不会选择站出来指认,不会选择帮一个不孝之人说话,因为扔石头之人是站在公道大义的一方,而那死去的不孝之人却并不值得被当时人所同情。
且,还有一句话叫做法不责众。
所以,那被打死之人,死了,也就这么死了,谁也不用为他的死负责,最后只剩一个不了了之。
所以神昭年间,这条律令得以被推行下去,靠的是王权压制,而非以德服人,民间多的是不服的声音;
但法就是法,在古代,一个被王认可了的法令,并被载入律典当中,那么这个国家的所有人今后都只得遵从这个法令,除非,这项法令被从律典中废除了。
“说来说去,不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