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这可跟写好歌词然后录音不一样,凭得是自身的词汇储备和脑洞,现场发挥性极强。

但她也没有过度担心,赢了便赢了,输了也该让他长长教训,不要再守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里自称为王。

她不知道自己该不该去看他比赛。虽然这些日子没有和他联系,但她自己心里清楚,她是喜欢邹潍朗的。

从他对她说出那句没礼貌的话,向她仰起下巴时,她就喜欢上了这个鲜活的男孩,他身上,有她没有的特质。

而那,恰恰就是生活。

要是这点她都分辨不出来,那她就白写了这么多年爱情小说。

可是他……他究竟喜不喜欢自己?是一时好奇还是真正的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