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我们都精心挑过的啊!珠虽不大,却胜在个头均匀,光泽颜色也很好,莹润洁白。”
在研究商品优势方面,虞蘅是下过功夫的。因此那些买主挑剔时,她才能与对方拉扯,不论什么砍价理由,都说出一番花来。
“谁说只有大珠才好看了?您瞧瞧这绳络,多精致!若换了大珠子,能有这么秀气?与您这副荷包能这般相配?”
“价贵不见得就好,合适才是最要紧的。”
“小珠虽没大珠圆润,可粒粒都不相同,您手上这条与您小姑那条,其实都是独一无二的,全天下也寻不出一模一样的来!您想想,是不是这道理?”
那两夫人被她唬得一愣一愣的,连忙掏钱,就怕像她说的那样:“过了这村,可没店啦!”
苏静云将卖络子所得银钱划出一部分来,与了阿桃,让她拿着去买珍珠。剩下的,同前些年的积攒放在一起。
瞥见她那些金银细软一角,虞蘅不由咽了咽口水,随后就想到崔妈妈嘴脸,提醒她未雨绸缪,什么时候得空了,最好一点点换成交子。
毕竟,只有握在手里的钱才是自己的。
苏静云点头:“我正这么想着,只是不知道托谁好。”
“叫齐临去!”虞蘅近来奸商本质暴露无疑,打得一手好算盘,“他总算有些用处,哪里会嫌麻烦?再说,那些当铺的伙计都是见人下菜碟的,却不好糊弄他。”
再者他是客人,又是官身,崔妈妈没有查他的份,再合适不过了。
在苏静云处消磨了整个下午,再溜溜达达地回了虞记,才行到后门,就闻见厨房香得厉害。
虞蘅推门:“这是早上送来那些河豚?”
暮春三月,春江水暖,蒌蒿满地,正是吃河豚好时节。
先前与虞记合作的肉铺户归乡养老去了,临走之前给虞蘅推了个新肉贩,门道多多,不仅能保证每日送来的都有羊肉、蹄子、肚肠一类,还能物色到新鲜的鱼、虾,这不,今天一早,送来半框子河豚,问她收不收。
国朝吃河豚,那是冒着中毒风险也要赶的潮流。肉贩子怕她胆小不敢收,故多嘴一问,其实河豚送到哪都抢手。
虞蘅喜出望外,多与了对方小半吊钱,请他“若再有这样的鲜物,多多地送来。”
河豚的毒素,其实主要分布在其皮肤及内脏里,只要料理干净吃着便无碍。
虞蘅看兰娘“刀”走龙蛇般将河豚皮肉分离,只留下莹白的嫩肉,其余的,伸手就要丢,连忙喊停:“别扔――”
兰娘挑眉看她:“蘅娘子有什么指教?”
虞蘅宝贝似将那团灰黑色皮脂剥离出来,上头的钩刺已经拔净了,她将黑色的皮膜再剥去,浸在水中泡着。
“这皮料理得当,亦是佳肴,丢了多可惜!”虞蘅与她解释,“便这么泡着,到戳一戳能戳透程度,也就好了。”
又支使看热闹的阿盼:“擦点葱丝萝卜泥来。”
河豚骨头正在炉子上熬汤――便是那股奇香来源。
揭开锅盖,见已经浓白浓白的了,虞蘅拿羹勺舀来尝一尝,嗯,好烫!好鲜!
就这香气,晚上一定满座,且备着忙活吧!
不出她所料,果然还不到饭点,便一群闻着味儿来的。
“虞娘子,你这又上什么新菜,”那白衣郎士子夸张地皱皱鼻子,笑道,“好香啊!”
这人长了张大众脸,虞蘅没什么印象,可他旁边却站着熟人王二郎,虞蘅便记起来了,哦这位是王二郎的族弟三郎,因科举事宜暂住王府上。节前的时候,与王献来过几次的。
兰娘总嫌她以貌取人,这却不能怪她。
店里来来往往人那么多,她的脑子,能记住熟客已是不易,不能对她要求太多。
虞蘅笑道:“今日有新鲜的河豚与鲥鱼,清蒸鲥鱼最是爽薄,至于河豚――莫若试试油炸豚肉?再配一道香浓骨汤,汤白味鲜,很是可口。”
“好!便按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