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择走过去问:“今天学得怎么样?没受伤吧?”

印河笑着回答:“没有,卓穆哥他们把我保护得很好,还教了我很多打猎技巧。哥,晚上咱们吃什么呀?”

话题转换得这么生硬,给闻择逗笑了。

“吃肉!”

“太好啦,我最喜欢吃肉了!”

闻择心想,馋猫,大熊猫的猫!

他转头,检查了下卓穆带回来的半头野猪,很新鲜。

可惜的是为了保存,血在野外就放了,不然做一道蒸猪血,也是相当好吃的。

“卓穆,你们打猎的时候,看到贪嘴兽的幼崽了吗?”

“没有,现在不是下崽的时节。你想要它们的幼崽?”

闻择点头:“对。”

卓穆:“那恐怕要等到明年春天了,到时我帮你留意着。”

真靠谱。闻择笑眼弯弯。

“对了哥,”印河想到什么,问,“你们上回不是说,要去抓长腿幼鸟吗?”

闻择:“是的,算算日子,也差不多了。”

他抽出腰后的砍刀,手起刀落,剁了两根大猪腿下来,扭头问卓穆:“等这几天忙完,咱们先去把幼鸟抓回来?”

卓穆没意见。

晚上,闻择把切好的猪腿、猪蹄,先是冷水下锅,放上须须头和大蒜,好好焯了水;

然后,取了黄黄果凝成的糖块,还取了一小块蜂蜜块,放进锅中,用小火给炒化。

在糖变了色,微微冒着小泡泡时,将沥干的猪肉下锅,炒上糖色。

随后便是调味,翻炒,添水,咕嘟嘟地炖着。

虽然没有酱油和酒,但他用了几样新换到的香料,还放了几根树椒进去,估计味道不会差太多。

这头猪比较大,他怕肉不烂、不入味,先炖了大概一个小时。

然后,才把泡好的黄豆加进去,又小火慢炖了一个小时。

快出锅的时候,他忽然馋鸟蛋了,于是煮了十来个鸟蛋,剥了皮,丢进大石锅里,再炖二十分钟。

这么长的时间,香气一个劲儿地往外飘,别说印河,闻择都馋坏了。

借口尝咸淡,他拿筷子戳了两块猪蹄啃。

感觉有目光落在背上,他一扭头,印河正幽怨地看着自己。

闻择泛着油光的嘴角翘起:“哈哈,来,给你也尝一块。”

印河这才眉开眼笑,喊着:“来啦来啦!”

闻择没有厚此薄彼,问卓穆:“你要不要尝尝?”

卓穆浅笑着摇头:“我一会儿再吃。”

终于开饭后,一大盆黄豆炖猪蹄,放在石桌的最中间。

炒了糖色后,菜色鲜亮诱人,黄豆和鸟蛋被煮得圆圆胖胖的,浸着汤汁。

三个人嗅着浓郁的肉香,眼睛幽亮,齐齐下筷。

唔!不仅肉,连筋都炖软了,满满的胶质,一嚼都粘嘴,香得要命;

黄豆比鸟蛋入味,豆香和肉香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简直绝配。

鸟蛋掰开,蘸点汤汁,绝了!

太好吃了,闻择嫌筷子用不过瘾,直接一丢,上手啃。

在微凉的秋夜,痛痛快快地啃着肉质鲜嫩,入口即化,软糯脱骨的猪蹄,真是幸福得无与伦比啊!

闻择被这一口美食,感动得都要流泪了。

另外两个人对这道菜同样喜欢极了,卓穆也适应了猪蹄的微辣,把骨头啃得干干净净。

印河更是香得嗷嗷叫:“好吃,和水煮肉片一样好吃!”

闻择笑道:“这俩其实都是下饭菜,要是来碗米饭,泡点汤汁,能把人香迷糊喽!”

印河特别期待地问:“那咱们什么时候能吃到米饭?”

卓穆说:“黄谷也算是米的一种吧?”

闻择点头:“对!所以等晒干后,咱们就能吃米饭啦!”

印河眼睛一亮,分外积极:“那我不跟着卓穆哥打猎的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