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之后我就不在咖啡厅兼职了。”他又说。

我想了想,问:“大三可以找一些更正式的实习了吧?”

“是的,我找了一家律所,开学去那边实习。”服务生回答。

“学法律么,A大的法学院好像很厉害。”

他露出一个浅浅的微笑:“谢谢。”

服务生身上有一种难以形容的很吸引人的特质,哪怕他冷淡寡言,也不会让人觉得排斥。

不得不说傅之珩的眼光是好的,总能挑出人群中最出挑的那个,虽然事实上大部分时候,他只看脸。

离开前服务生客气地对我说刚出炉的纸杯蛋糕更好吃,有空可以去店里尝尝,我答应了下来。

他的背影又让我想起昨天后视镜里的匆匆一瞥,不同的是今天他穿了咖啡店的制服,收腰更明显。

我的目光不自觉停在他腰上,然后往下是一双笔直的长腿。

人都会被美好的事物吸引,直到他离开办公室,我才收回目光继续自己的工作。

再一低头,看见手机屏幕上兔子的消息:“你有没有去吃昨天说的那家冰激凌店?”

我无奈笑笑,回:“去了。”

“好吃吧?”这条后面跟着一只得意洋洋的兔子表情包。

“好吃。”

“昨天忘了告诉你,一定要点华夫筒,华夫筒是最好吃的。”

“嗯,我点了。”

“好欸。你点的是香草味吗?”

“是的。”

“其实榛子味和草莓味也很不错。”

“下次试试。”

屏幕上的对话无聊且幼稚,我竟然耐着性子聊完了,甚至还生出一种想要尝试一下草莓味冰激凌的欲望,不知道是因为兔子的推荐,还是因为记住了昨天服务生手中的甜筒。

夏天过去,天黑得越来越早,才六点多外面就暗了下来。傅之珩今天一整天,除了午休时问我中午吃了什么外都没有再找过我,我以为他在忙,便也没有打扰他,下班离开公司后自己回了家。

最近我想家里要不要养个什么宠物,不然偌大的房子总是这样空荡又安静,显得很冷清。

但是我和傅之珩都是怕麻烦的性格,宠物需要陪伴,我们两个既没有时间也没有耐心,专门雇人看猫遛狗,又好像背离了养宠物的初衷。

于是我泡在浴缸里,拿起手机搜索“什么宠物养起来比较省心?”

正翻着网页,屏幕上方弹出对话框。

兔:“这下你总该信了吧?”

兔:“[图片]”

看到有图片,我直觉兔子又偷拍了傅之珩,但按理说傅之珩不在A市,兔子总不会追着他去了G市吧?

我点开对话框,照片很模糊,隐约可以辨认是在咖啡店门口的路灯下,傅之珩靠在车边,背手藏着一支俗气的红色玫瑰,而他对面的人似乎并不太欢迎这位不速之客,眉头紧皱,这么低的画质也藏不住眼里的排斥和不耐。

傅之珩回来了吗?竟然没有先告诉我。

分神想了一瞬,我的目光更多被照片里的服务生吸引,他换下咖啡店的制服,穿着一件简单干净的白衬衫,黑色头发被夜风微微吹乱,像青春电影里纯净的少年。

我仍旧觉得这样的人应该配一支白色鸢尾,玫瑰太热烈,不适合他。

回过神来,看见兔子发了新的消息:“不要再骗自己了。”

我……骗自己?我差点没忍住笑,摇摇头回复了一句“知道了。”

恐怕在兔子心里,我是一个盲目相信男人的恋爱脑,连出轨这种事都能替自己的未婚夫开脱。

这话也不全错,我当然可以容忍傅之珩出轨,甚至可以替他维护在我父母面前的形象,因为我要的只是一场共赢的婚姻和一个名义上的伴侣,是傅之珩或是谁,对我来说没多大分别。

不过我还是对热心市民兔先生表示了感谢:“谢谢你。”

兔子似乎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