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抬手摸了摸黎瑜宁和黎瑜安的小脑袋,然后进厨房烧水。

给黎荞泡了浓茶之后,他回卧室整理此次在府城买的东西。

除了给亲朋好友买的礼品外,他和黎荞也买了不少物件。

像是布料,虽然家里有圣上赏赐的,但是,瞧见漂亮的布匹,黎荞还是买了下来,让他做衣服。

还有吃的,黎荞买了些干鲍鱼,可贵了,小小的一个就要二两银子,今天先整理出来,明天炖来尝尝,看这传说中的鲍鱼是不是银子味儿的。

除了鲍鱼,黎荞还买了燕窝,也贵的要死。

当时他不太想让黎荞买,因为太贵了,可黎荞说吃这个对他身子好,非得买,而且还要上等的。

上等燕窝一斤得四十多两银子,黎荞一买就是三斤,于是一下子一百多两银子就没了。

明日他也要把这燕窝给炖上,看是不是也是银子味儿的。

除了吃的,还有黎荞读书所需的物件。

现在有钱了,而且身份不同了,黎荞的文房四宝也跟着上了档次。

之前黎荞用的笔墨纸砚都是本地产的,像是毛笔,都是兔毛笔,很便宜,二十来文一支。

还有纸张,平日里练字都是用的草纸,虽然也买了宣纸,但舍不得用,买一刀能用上半年。

至于墨和砚台,更是不讲究,全都是大路货,哪个畅销买哪个。

可现在,文房四宝成了真正的文房四宝,湖笔,端砚,宣纸,徽墨,全都安排上了。

而且黎荞不只是给自己安排上了,给他也安排上了。

今后他练字,也可以用上几两银子一支的毛笔了。

他又不考科举,而且他暂时也看不出二十文一支的毛笔和几两银子一支的毛笔有什么区别,但黎荞说有区别,让他好好揣摩,当然,揣摩不出也没关系,反正他们夫夫一体,用的东西要一样,不能一个贵一个便宜。

既然黎荞非要给他买,那他过几日就细细对比一下,不能辜负黎荞的一片心意……

等陶竹把在府城买的东西整理完,天黑了。

吃过晚饭,陶竹拉着黎荞在他的书桌前坐下。

书桌上放着的是蜡烛,而且还是五根,全方位把书桌给照的亮亮的。

“咱们这次去府城,一共花了五千一百三十七两银子。”

陶竹把账本摆在黎荞跟前。

大到价值几百两银子的鲍鱼,小到一顿菜钱,都记得清清楚楚。

黎荞随意扫了一眼:“还成,比我想的要少。”

在挂出不接客通知后的第一日,他和陶竹六个人去逛街,光是那一日就花了一千多两。

后来在徐瑛和沈画的带领下,一直在府城吃吃喝喝买买,最后此次府城之行一共花了五千两银子,这真的比他预料中的低。

“……”

陶竹被黎荞这轻描淡写的语气给搞无语了。

今天他记账时,甜蜜中是带着一点点心疼的,他没见过世面,出去一趟竟是要花掉这么多银子,他淡定不了。

可看黎荞,五千两银子连眼睛都不眨一下,果然是做大事的人。

黎荞看陶竹一脸无语,不由笑了:“当然,咱们居家过日子,还是要节俭一点的,毕竟咱们铺的摊子大,每日光是工钱就需要不少银子。”

“我也是这么想的,咱们两年后就要去京城,去府城一趟就花这么多,进京的话,那不得翻倍。”

陶竹也是这个意思。

他特意拉着黎荞看账本,就是想说这个。

府城的物价都已经让他震惊了,更何况是京城。

如果黎荞真留在京城,那得买院子,京城的房子肯定贵死了。

“一切听竹哥儿的!”

黎荞笑着去牵陶竹的手,拉他起身去淋浴间。

他明白陶竹的心思,虽然说他将来会很有钱,可目前这钱还没到他手里,以陶竹谨慎的性子,只要银子一日不到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