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去捕鱼,一船一船的捕鱼,然后送给家境不好的渔民。”
“好。”黎荞笑眯眯的点头。
“咱们去捞沉船,肯定有不少古董。”
“好。”
“也不能只在海里打转,赶海也挺有意思的,咱们去赶海。”
“好。”
“我听说……”
……
甭管陶竹说什么,黎荞都是笑眯眯的应好,见他这副模样,陶竹再也忍不住控制脸上的笑,双手捧着他的脸颊,对着他的唇重重亲了下去。
有这样的人在身边,很难不幸福啊。
活着真好。
特别特别好。
作者有话说:
这个番外结束啦,还有一个黎荞陶竹穿到后世的番外,接的是正文,会尽快写出来的,非常抱歉最近的拖延……
第288章黎荞陶竹穿到千年后,接正文
七月中旬的方城正是一年当中最热的时候,陶竹骑着电动车回到小区,脑门上热出了细密的汗珠。
他将电动车推入车棚,然后抱着头盔蹬蹬蹬上楼。
老小区没有电梯,楼梯间也狭窄潮湿,他脚不停歇的上了五楼,身上又出了一层细密的汗。
摸出钥匙开了门,把头盔放下,他先是进厨房洗了手,然后端起凉水壶倒了杯凉白开。
屋子里没开空调,这杯凉白开并不凉,但滑过喉咙之后,很有效的浇灭了嘴巴里的干渴,也填充了咕咕叫的肚子。
喝完又倒了一杯,他一手端着杯子小口小口的抿,一手打开外表泛黄已经用了十多年的冰箱。
取出两个鸡蛋,一小把青菜和半块鸡胸肉,他将杯子里的水一饮而尽,而后开始做午饭。
十五分钟后,他端着一大碗清汤面进了卧室。
将面碗放在书桌上,他右手拿起了筷子,左手拿起了手机。
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半个月了,但他其实还没有养成一手吃饭一手看手机的习惯。
他此刻看手机,是因为他上午太忙碌,没来得及查看今日的寻人启事。
他在找黎荞。
半个月前,他在这个名叫陶珠的年轻人身上醒来。
陶珠今年十九岁,目前在省城一个普通公办二本读大学,在他幼年时,父母出车祸身亡,他自小跟着爷爷奶奶长大,但不幸的是,爷爷奶奶也相继离世,如今这个家只剩下他一人。
爷爷奶奶不但没留下什么钱,还因为生病欠了一些债,他想继续读大学,只能靠自己。
学费可以靠助学贷款,但生活费得由他自己挣,上个月放了暑假,他从省城回到方城,一天没歇,很快就寻了两份暑假工,从早上八点忙碌到晚上八点。
因为常年缺乏运动,又太过劳累,于是晕倒之后再没能醒来。
陶竹穿过来之后,花两个小时接受记忆+捋清楚这个时空的现状,这是一个与大盛有着千年之遥的时代,类似黎荞第一世末世来临前的那个世界,科技发达,贫富差距巨大,但底层百姓也能吃得饱穿得暖,各种新事物层出不穷。
这是黎荞描述了无数遍的仙界。
这是他数次向老天爷祈祷想要亲身感受的世界。
搞清楚之后,他没有继续留在医院,慢吞吞又无比新奇的坐着地铁回到家,他先是恭恭敬敬的给老天爷磕了三个头,然后便拿起手机寻找黎荞。
他穿越到了千年之后,黎荞应该也一起过来了吧?
黎荞肯定可以过来的!
黎荞行了那么多善事!
他循着陶珠的记忆点开手机商城,下载了目前最火的几个APP,像是大眼微博,小红薯,抖乐,晋江论坛等,在这些APP上注册了账号之后,他发布了寻人启事。
科技时代,寻人肯定要靠网络嘛!
但网络太大了,大到他的寻人启事进入之后,犹如雨滴落入大海,只溅起了连肉眼都不可见的浪花。
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