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步骤上,黎荞提了一点小建议,他希望可以让黎家人进作坊做工。
虽然他和黎家人没关系,但谁让他和黎粮弟弟长得一样呢。
而黎粮这一大家子,除了黎粮自个儿糊涂,其他人都不错,包括那个陶竹想给他做媒的黎春桃。
既如此,他顺手拉扯一把黎家吧。
这个建议,唐十应下。
和粉条所带来的庞大利润相比,这件小事不值一提。
他家主子在银钱上一向不宽裕,此次为了报答陶竹的救命之恩,购置田产的银钱有一部分还是大皇子出的呢。
现在黎荞送来一个粉条,他要将利润最大化。
于是,在和陶竹、黎荞商议了之后,他带着陶竹、黎荞、庄丰收去了县衙。
如今平城的知县姓江,能力不错,但因为没有显著政绩,别的地儿也没有合适的位置,是以在平城待了快十年了。
唐十的打算是在县城开一个红薯作坊,从全县城招人做淀粉。
红薯不能长久保存,但淀粉可以,他打算先尽可能多的做淀粉,然后再慢悠悠的做粉条,好保证一年四季都有粉条出售。
盛京那边也要开一个红薯作坊,两地离得远,市场互不影响。
而且干粉条保存时期长,可以运输到外地去,两地届时可以互通。
再者,除了这两地,大盛还有许多府和县呢。
不怕粉条卖不出去,就怕不够卖。
江知县见识了粉条的美味之后,大喜,狂喜,喜的就差手舞足蹈了,他兴冲冲的捋起袖子全力配合唐十建作坊。
三柳村的作坊则交给了庄丰收。
而黎荞和陶竹看摊子铺的这么大,平城和盛京都有,便又退了一步。
黎荞只拿一成的利润。
陶竹原本一文钱都不想要的,毕竟这粉条和他没关系,但黎荞和唐十都坚持,他便也拿了一成的利润。
这件事情说起来繁琐,但黎荞和陶竹两人不需要做什么,他们等着领银子即可。
因此,黎荞依旧在陶竹这当短工。
黎荞只说他有意中人,条条都和陶竹相符,但他就是不表白。
他开始真的追人。
作者有话说:
第280章 黎荞穿到陶竹上辈子,慎入
黎荞发现陶竹在正餐之外有吃点心的习惯。
不过,陶竹的原话是这样的:这是防止大家伙儿半晌饿了,特意做的/买的。
他说到也做到了,家里教导他识字的黄夫子,还有陈铁柱一家三口,亦或者是唐十,谁要是在正餐之外饿了,都可以去厨房随意吃。
黎荞身为陶家的短工,也可以随意吃。
就比如他和陶竹跟着唐十庄丰收去县衙那日,当时唐十和庄丰收要与江知县商量建作坊的细节,他们两个只等着领银子的闲散人员便提前离开了县衙。
不过,陶竹没有直接回村。
他去了县城最大的酒楼望月楼买了两种点心,一种是绿豆糕,一种是枣泥酥。
买回来后放在了厨房,谁想吃都可以吃。
再比如说今日,他在田地里忙活了一上午,一回到陶竹的大宅子,还没进门就闻到了一股浓郁的油炸味道。
是王小哑在炸麻花和红薯丸子。
大热天的,王小哑干脆把油锅搬到了院子里,满院子飘的都是油炸后的香味。
陈枣儿在烧火,而陶竹则是坐在水井旁洗衣服。
虽然是地主,但陶竹的衣服依旧是他自个儿洗。
陶竹看黎荞回来了,招呼了一声:“午饭做好了,你先吃。”
他说着将水盆里的衣服拧了出来,准确去正院搭在晾衣绳上。
黎荞进了院子,口里道:“我等你们一起吧。”
“没那么多规矩,反正唐大人和黄夫子都不在,你吃完了赶紧下地干活去。”
陶竹一边往正院走一边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