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眸子微弯,心中一片宁静。

这般,便不算白白穿越一遭。

真好。

作者有话说:

关于这一世的剧情就结束啦,之后开始写黎荞身穿到陶竹上辈子的事,黎荞穿过去时陶竹已经是大地主了,所以黎大山郑浅浅七皇子孟月等人的剧情不会像这一世一样完美,介意的宝子慎点哦!

第276章 黎荞穿到陶竹上辈子,慎入

农历九月的山林,朝霞透过林叶落在一棵水桶粗的柳树上,为树杈上那个无色透明跟蒙古包一般的水球添了几分橘色。

黎荞睁开眼,入目的是层层叠叠斑驳的光影。

清风拂来,裹带着清晨的微微寒气顺着水球上方的小孔钻入水球中,让黎荞忍不住往麻布包裹着麦秸的被褥里钻了钻。

不过,嗅着鼻尖的清新的空气,听着周遭叽叽喳喳的鸟叫声,他忍不住在温暖的被褥中伸了个懒腰。

今天是他穿越到这个世界的第七日。

他穿到了一个名叫大盛的国家,在他熟知的历史中,并没有大盛这个国家。

而且,这里的人竟是分了三个性别:男人,女人,小哥儿。

不过,连末世都经历了,穿越之后发现这里的人多了个性别,那也不是什么大事儿。

短暂的诧异之后,他竖起耳朵继续听山脚下那个名叫三柳村村子的动静。

他穿越后保留了上辈子的八级水系异能,这让他可以听得很远,三柳村村民的谈话声,逃不过他的耳朵。

根据村民的谈话,他对大盛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皇帝英明仁慈,赋税不重,地方官清正廉明,不鱼肉乡里欺压百姓,奈何这几年风调雨顺的年份不多,村民的生活一般。

但只要手脚勤快的,除非是碰到颗粒无收的那种天灾,不然村民都能混个饱肚。

这种日子对于在末世里厮杀了许久的黎荞而言,那当真是神仙日子。

没有丧尸,山青水绿,完美。

这般想着,他又在水床上伸了个懒腰,而后起床。

他一穿越就在山上,没搞清楚情况,他没有冒然接触三柳村的村民,这几日趁着夜晚,他一直在三柳村以及附近的村子甚至是镇子、县城里暗暗打探消息。

他不可能一直生活在深山老林里,他得出山购买最基本的生活物资。要不是他习惯随身带着一些盐,那穿越之后的这几天他在深山里根本待不住。

而且虽然他有八级异能,但如今正是秋收,等冬日来临,难不成还要日日住在树杈上吗?

上辈子被丧尸咬死时,他身上穿着的是冲锋衣,冲锋衣对于这个世界太过超前,不适合出现在人前。

昨晚他将冲锋衣的里衬扒了下来,这里衬对于这个世界而言虽有些怪模怪样,但和冲锋衣比起来,绝对更容易令人接受。

他穿着冲锋衣的里衬,踩着亲手编的草鞋,趁着夜色,带上昨天在山里逮的五只野鸡五只兔子,敲响了村子南边靠近小河的一户人家。

那户人家跟他一个姓,姓黎,户主叫黎大山,前天黎大山的夫郎在河边洗衣时瞧着河里的鱼念叨着想吃肉了,于是他带着活着的猎物,敲向了这户人家的大门。

当时黎大山下地收玉米还未回来,只有黎大山的夫郎一人在家,他听黎大山喊那个青年浅浅,这浅浅姓郑,是村子里屠户的儿子。

郑浅浅瞧着活蹦乱跳的野鸡和兔子,惊讶之后,上上下下打量他好几遍,也不知信没信他的说辞,然后就欢欢喜喜的拿了一套八成新的粗布短打和一床九成新的粗布被褥出来,麻溜的进行了这次交换。

可能是觉得占了他的便宜,临走时,郑浅浅还塞给他几根刚煮熟的嫩玉米以及几个玉米面菜窝窝。

有了和村民一样的衣服,今日他打算进城换些物资。

刚刚穿越,他没有旁的打算,准备暂时在山上当一个猎户。

至于以后,以后再说。

让水球带着被褥冲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