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再利用商队给他们带去财富与技术,将大邺的版图扩展到了最大。
不过东突厥多次掠夺波斯而获得大量财富,逐渐壮大,开始用铁蹄踏过陇右道这些富得流油且安逸懈怠的小国,这才破坏了从高祖时期建立的双赢政策。
另外这些商人敢如此叫嚣的原因,便是大邺没有将经商贬为下等的说法。
这些在崔季明看来有些匪夷所思,因为重农轻商几乎是中原大地几千年来的思想。秦朝曾将一大批商人及祖辈为商人的后代,统一发配戍边;汉朝立国时,高祖“令贾人不得衣丝乘车,重租税以困辱之”。纵然是大邺之前的魏晋南北时期,仍然有根深蒂固的“禁工商不得乘马”“必不可与朝贤君子,比肩而立,同座而食”的思想。
大邺也并非不歧视商人,只是受歧视的程度堪称是自秦统一天下来最低的。
高祖立国时,在立法中删除所有对于商人苛责的律条,虽未有大张旗鼓的宣扬平视商人的想法,但当人们想要刁难商人时,却发现律法文件中,甚至找不出一句前朝通行的“视商贩与仆役、倡优、贱民同列”的说辞。
后来显宗诏令:“榜商税泽例于务民,不得擅改更增损及创收。”严禁官吏勒索、刁难商贾,不得随意滞留商人、乞取财物。
这些律法与诏令都是缓慢而默不作声的修改,不注意到的时候仿佛不存在,唯有触及商贾利益时才会如幽灵般出现在律法中,成为了那些小商小贩的护身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