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

宋锦书心里一紧,林初一的职业爆发期确实是在三年前。

那时候,她拿到了一大笔赞助,开始有了专业的团队和训练。

从此以后,突飞猛进。

拿奖拿到手软。

“还有呢?”宋锦书不死心的追问。

“还有?”楚娇娇冷笑,“《QE》最大的资方。”

“两年前,《QE》被集团母公司打包出售,由华人资本接盘,最大的资方就是耀光资本。”

怎么会这样?

他不是一向很讨厌林初一和陆泽谦么?

每次说起两人,都恨得牙痒痒。

..........

纽约的雨裹着咸腥的海风,霓虹在雨幕中扭曲成光怪陆离的色彩。

可惜,他看不到。

肿瘤压迫视神经,失明本就在他的意料之中。

只是没想到,会来得这么快。

他凭借记忆找到曾经居住过的别墅。

好巧,那里也叫砚池别院。

与京州的布置一模一样。

院子里种了一棵栀子花树,是他费大力气从国内运过来的。

不知道是不是水土不服,这棵栀子花树自从移植过来以后,就半死不活的,从未开过花。

人脸识别通过,入户大门缓缓打开。

沈砚清没想到自己会这么快就回到这里。

他准备了足够多的食物,还有止痛药。

也许,再过半年,会有警察经过这栋臭气熏天的住宅,然后发现他的尸体。

耀华资本里所有可流动的资金全部都以其他名义转到悦美国际,也够悦美国际撑过至暗时刻。

沈砚清捏着水杯,心里暗骂了一句,沈星野也太不争气了。

年轻的时候啃老,老了啃小。

中间还啃过一段时间老婆。

不知是该骂他不争气,还是该嫉妒他命好。

他是故意不带手机的,免得心软。

他什么诱惑都可以抵抗,最不能抵抗的就是宋锦书眼红。

哪怕她还没开始哭,他就心软得不行。

所有原则都不再是原则,她就算要天上的月亮,也会想方设法摘下来给她。

这是他来纽约的第十天,实在太无聊,日子太漫长。

还是学点盲文吧,至少可以打发时间。

他看不到日出日落,也看不到黑夜白天。

唯一能感知时间流逝的,就是太阳照在身上暖暖的,到夜里的海风冷冷的。

指尖触到盲文凹凸的字符,摸着摸着,就成了宋锦书的脸。

她的唇真软,她身上真香,她的手真白.........

她认真的样子真好看,生气的样子也好看,哭的样子.......最好看。

眼眶红红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鼻尖也是一点红,抿着樱桃小嘴,吹弹可破的皮肤粉得由内到外。

恨不得咬上一口,把她狠狠压在身下欺负个够。

哄人?不存在的。

看到她哭只想欺负她,不想哄。

烤箱“叮”的一声响起,他摸索着走向厨房,金属台面的凉意顺着指尖蔓延。

他记得面包机在左侧第三格,却还是撞翻了玻璃杯,清脆的碎裂声在空旷的别墅回荡。

他颤抖着取出烤好的吐司,焦糊味钻进鼻腔,这才惊觉时间算错了

应该在听到第一声蜂鸣就立刻取出的。

海风裹挟着咸涩从开着的落地窗灌进来,现在的他,终于成了彻头彻尾的“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