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相信轮回这东西,我相信的,是自己的战友自己的国家。可我相信命运,我相信我会死在战场而不是老死于病床。
我一直不会做梦,因为经常从事性命攸关的任务,我只会浅眠。然而自从小弟孟飞扬一岁生日时,那两个人突然出现在家门口,我从那夜起,开始做梦。很连续的梦。
梦里,我是个小叫花,不堪忍受妓院的龟头老鸨打骂最终在井里放了鼠药,然后一把火后我开始流浪。
乞讨,偷扒抢劫,甚至为了一个肉包,我与其他人打斗争抢。这样的日子里,我受伤,甚至快死。我只明白一个道理,就是我不如人。
为什么会不如人?挥刀没有别人快,力气没有别人大,动作不如别人迅速。
总结出了经验,我开始想办法。
这个世界,要做强者,就要比别人都强。要处高位,就要踩着别人的尸体。
我喜欢刀刺进人体的感觉,那痛苦的扭曲的惊恐的脸,让我明白我是强大的。
我也在这样的环境里很快成长起来。这个小镇,已经是我的地盘,所有的市井无赖对我言听计从。
没有人敢和我对抗,没有人敢拿刀挥向我。我突然觉得空虚。我喜欢舔血刀口的日子。
我喜欢杀人的感觉。我知道我会被杀,杀人者必被杀,这话,我相信。但我想要杀人,我不想这样无谓的杀人,我想让自己活得更有价值一些。
于是我去投了军。
我被分配到了边关,绊马关。
一望无际的绿原平川,低到让我错觉天已经塌下来的天空,新鲜无比的空气。这一切都让我兴奋。
我想我来对了地方。
事实证明我的想法是正确的。至少,在草原里套狼子,和血性的汉子们喝酒吃肉,在野地里和豪放的女人野合,我能听到心脏跳得比以往有力,血液沸腾得强劲。
战事不多,但时常有人可杀。
草原的汉子们很剽悍,马上骑术了得,箭箭可以穿心。草原的部落很多,觊觎绊马关的不在少数。他们搞些劫活,我们也弄些暗袭。大家都是明偷暗抢,谁也没奈何谁,但我却从中学到不少东西。骑术,箭术,甚至草原汉子们的刀法,和他们像狼一样的手段。在这里,我学会了服从我敬佩的宇文将军,我学会珍惜我的生命我的友情。我活着,就是为了当这天生的士兵!
我是韩进,是个天生的兵!我活着,就是要在这样的地方,我死了,要为自己的血性为自己的兄弟去死,我是韩进!我是个兵!
君不见,狮虎猎物获威名,可怜麋鹿有谁怜?世间从来强食弱,纵使有理也枉然。君休问,男儿自有男儿行。男儿行,当暴戾。事与仁,两不立。男儿事在杀斗场,胆似熊罴目如狼。生若为男即杀人,不教男躯裹女心。男儿从来不恤身,纵死敌手笑相承。仇场战场一百处,处处愿与野草青。男儿莫战栗,有歌与君听:杀一是为罪,屠万是为雄。屠得九百万,即为雄中雄。
每天做梦,都延续了前一天。
我梦到我初次见到那个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