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被一点一点套住,而且很欣然地接受。
半夏对熏肉的制作步骤有点儿生疏,好在原先住在房子里的妇人不时站在一旁指点她。
她把盐撒进水里,倒入一些酒,加上八角。花椒,开小火加热,然后把肉一块块地放到锅里,用手把盐均匀地抹到肉上,仔细得不放过任何一个地方。
肉煮透的时候房子里已经香味四溢,谭谏严在一旁问她:“现在不可以吃吗?”他显然已经饥肠辘辘。
她看着他生动的眉目,一时竟不能回答。她想到许多年前的时候,也有那么一个人猴急地跟在她身后,唠唠叨叨“半夏,什么时候可以吃饭?”“半夏,你动作太慢!”“半夏,我饿了……”他唠叨得那样自然,仿佛她天生就该为他洗手做羹汤的。
他们的关系那么亲密,他的口味喜好她都一清二楚,他从来不会不好意思奴役她劳动,反而毫不客气地点菜。她喜欢鸡腿鸡翅膀,他偏不沾鸡肉;他喜欢吃苦瓜,她偏偏嫌那是自讨苦吃,口味天壤之别的两个人一桌子吃饭,其实挺难做到的。可是她从来不舍得他吃少,不舍得看到他冲着不喜欢的菜皱眉头还要硬生生吃下去。这样的不舍让她和他的饭桌上从来都不乏他爱吃的菜。
她怔怔出神。很久没有得到回应的谭谏严探究地看着她的失神,突然抬手在她眼前晃动手掌,宽厚的大掌一下子唤回她的魂魄。她找回视线,就见到他莫名的眼神。歉意涌上来,她略整了整神色,轻松笑道:“最少要三四天后才能入味,拿到火上熏。看来这一下午白忙活了,到时候我们都早不在长沙了,还是没有口福。”谭谏严看着她,看着她略带遗憾的笑。他怎么会任她花了一个下午做的熏肉白费了力气?他总是有办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