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许:“……”
其实某些时候他不能理解江乘月有些在他看来非常幼稚的行为,但这不妨碍他喜欢得很。
江乘月正在享受自己的劳动成果,脚踝忽然被人扣住了,路许站在他床边,单手按着他的脚踝,不让他动。
“怎么了嘛?”他无意识地带了点迁怒的语气。
但这句听在路许的耳朵里却像极了撒娇。
“没怎么,就是看得我头晕。”路许生硬地说。
“那路哥你别看啊!”江乘月气愤地说,“谁让你一直盯着我。”
他不管不顾地踢了路许一脚,白色袜子上的刺绣小鹿从路许胸口灰色大衣的扣子上擦了过去,他想再扑腾一圈,路许按着他脚踝的手忽然一紧,毫无征兆地抓着他的脚踝向上一提,把他往自己的方向拎了一点。
江乘月在挣扎的过程中,另一只脚踝也落入了路许的手中,他的下半身悬空,路许把他在床单上拖到了床边,腰的位置一阵酸疼,身体起于上午还未消失的余韵让他后腰上又酥又麻,立刻就示弱了:“疼。”
“疼吗?”路许怕自己没轻没重弄伤他,松开手,仔细检查他的脚踝。
还好,只是留了浅浅的红色指印。
好不容易被放开的江乘月手脚并用地爬到床头,不吃教训地又踢了路许一下,指着床单:“我刚换好,你就给我弄成这样。”
“我错了,行吗?”路许坐过来,在他的额头上吻了下,“你下来,我收拾。”
“你会吗?”江乘月不相信。
“哪次把你做哭了最后不是我收拾的?”路许在他肩膀上拍了下,“去旁边坐着。”
江乘月半信半疑地下床,走了几步,双手向后一撑,坐在了书桌上,从这个角度,刚好能看见床底下放了一把破旧的木吉他。
这是江乘月好久以前捡回来的,他认识的一个酒吧驻场,有一天忽然说不唱了,把摔坏了的木吉他抛给了他,江乘月拿回来修了修,还能弹。
路许正在翻江乘月放在床头的一本薄薄的相册,忽然听见了脚边窸窸窣窣的动静,江乘月抱了只吉他坐过来:“路哥,来,我唱歌给你听。”
路许:“……”
不是特别想听。
江乘月没有系统地学过吉他,但玩乐队的人多少都了解过这些乐器,所以他会一些简单的伴奏,给路许唱民谣完全足够了。
“让我掉下眼泪的,不止昨夜的酒,让我依依不舍的,不止你的温柔……[1]。”江乘月有些生疏地扫着吉他琴弦。
路许只得旋律陌生,但好像并不难听。
江乘月很少唱歌就,因为走音,也不喜欢在乐迷面前唱,连live时的和声都是由别人来完成的,但和路许在一起之后,他经常唱给路许听。
“要我把原曲的名字告诉你吗?”江乘月问。
“没必要。”路许说,“我想听的时候,就把你抓过来唱,不就好了?”
虽然江乘月每次唱的版本似乎都有不小的出入,但路许已经不介意了。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身处老城区的缘故,这座城市的生活节奏仿佛很慢。自从来了这里以后,路许觉得自己的心情也一起跟着静了下来。
晚饭是江乘月煮的粥,为了照顾路许的口味,江乘月加了一点点桂花糖。
前阵子地方电视台乐队演出的酬劳打到了江乘月的银行卡上,他查了一下,有将近2万块,这是乐队给他赚的钱,是喜欢的事情给他带来的回报。钱不多,但是意义非凡。
所以他想拿这笔钱给路许买一件礼物,具体买什么,他还没有想好,路设计师这种成功人士,看起来好像什么都不缺。
买衣服,他的审美打不过路许,买饰品的话,路许身上的所有东西都是精心设计的,他不认为自己一时兴起的挑选能比得上各种大牌设计师的心机。
他问了酷哥
[竹笋]:hello,酷哥。你和你男朋友互相送礼物,都会送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