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霍中溪道:“咱们不用回剑神山了,唐诗就是大夫,看起来医术还挺高呢,她给我诊脉了,说我没事。”
“她是个大夫?”霍中溪倒有些惊讶了,他沉思了一会儿,还是不放心道:“算了,还是回去住吧,那里有人伺候你,不用你干活了。”
“我不回去,我讨厌那群勾心斗角的人,说个话都绕半天,累都把人累死。”
若她还是十八九岁的小姑娘,可能还会幻想着荣华富贵,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之类的宫廷生活,可沈曦两辈子加在一起,都是五六十的人了,对那些东西早就看淡了。吃的不好无所谓,住的不好无所谓,辛苦一些也无所谓,人这一辈子,图的还是个知冷知热的丈夫和一群健康懂事的孩子。没有经历过心灰意冷,没有经历过孤单困苦,是体会不到这种视世事如浮云的感觉的。
霍中溪见妻子执意不去剑神山,只得无奈道:“那好吧,你就在这里生孩子,不过明天我还是要去找莫老伯一趟,让安修慎派点人过来,稳婆大夫的,都得准备好了。”
见沈曦还想说什么,霍中溪却给她顶回去了:“这事听我的,不然就回剑神山。”
不愿回剑神山的沈曦,只得乖乖闭了嘴,将头扎进霍中溪怀里,不再说话。
不过,她的嘴角,却是微微翘起的。
有人关心有人重视的感觉,真好!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下午还会有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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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吃罢早饭,霍中溪就郑重的拜托归海墨和本我初心照顾妻子和孩子,然后又叮嘱了沈曦一番,才动身离开了森林。
从重逢以后,这还是第一次夫妻分离,让沈曦还有点不太适应。
总感觉霍中溪一走,她的主心骨就没有了,做什么事都提不起精神来,就连做饭都失了水准。
吃着咸的咸淡的淡焦的焦糊的糊的饭菜,本我初心对归海墨感叹道:“咱怎么就没碰到对咱用情这么深的女人呢,这才走了一会儿,就茶不思饭不想了,我还真羡慕霍中溪了。”归海墨颇有些遗憾的说道:“都怪当时,下手晚。”
沈曦把端来的盘子往桌子上一扔,白了归海墨一眼:“吃饭也堵不上你们的嘴!”
归海墨立即往嘴里扒了一口饭。
本我初心却颇有兴趣的凑到归海墨耳边问道:“听这话是有故事呀,说来听听。”
他这声音不算小,沈曦自然也听到了,她对着本我初心笑了笑,然后对着厨房喊:“唐诗,本我初心想要你绣的荷包了!”
本我初心立即端正坐好,一本正经的指责归海墨道:“朋友妻,不可欺,归海墨,你这个衣冠禽兽……”
衣冠禽兽一挑眉,只吐出了四个字就秒杀了本我初心:“粉色荷包。”
唐诗一挑门帘进来了,冷冷说道:“粉色荷包?大男人要什么粉色荷包呀,娘里娘气的!”
本我初心心里有事,自然不敢和唐诗分辩,只得讪讪笑道:“我是不是娘里娘气,你还不知道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