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节(3 / 3)

叶青水一转头,眼眶差点红了。

厨房里正在给女儿熬酸梅汤的叶妈转头一看,露出一嘴糯米牙:“还愣着干啥,来喝碗酸梅汤。我记得你最爱喝了。”

她仔细地打量了女儿好几眼。

叶妈没有第一时间着急着去看外孙,她心疼地看着女儿,恨不得把叶青水的每一根发丝儿都看清楚,确认女儿过得确实还可以,她才松了一口气。

叶妈直念叨:“瘦了瘦了……”

其实叶青水跟离开家的时候区别并不大。离开家的时候她怀了四个月身孕,肚子还没隆起来。现在叶青水已经生产完了,肚子也平坦了。

叶妈说:“虽然首都好吃的东西多,吃得饱也穿得暖,不像在乡下……但是我知道你呀,最喜欢吃啥。你阿婆也想来,但她年纪大了,比不得后生能折腾,我就不让她来了。”

叶妈给女儿做了一顿孕妇餐,虽然她总是很勤俭节省、抠抠搜搜,但是粥里起码打了两颗蛋儿。

用鸡汤熬的粥,米粒里夹杂软烂的老母鸡鸡肉,这在乡下可算是“奢华”的月子餐了。

“这是从家里带来的鸡蛋,你婆净挑了个头大的给你,家里的蛋没有腥味儿,城里买不到这么好的鸡蛋。”

好的东西总是要留给自家的,供销社收鸡蛋论只算钱,差不多一样质量的,个头大的当然留给自家吃。家里的母鸡是特意用玉米喂着长大的,蛋也比别处卖的吃起来香。

叶青水喝着叶妈做的蛋肉粥,眼眶泛红,一连喝了两碗才恋恋不舍地停下来。

她心里熨帖极了。

她看向谢庭玉,谢庭玉对媳妇微微含笑。

“阿娘来了首都,就在这里住下吧。”

岳母寡居多年,膝下只有叶青水一个女儿,他们夫妻俩自然是要承担起赡养的责任的。首都和叶家村相距上千公里,山高水长,谢庭玉合计着便把岳母接来了首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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