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嘉逸为自己辩解:“这就叫滥情?难道我得一辈子巴巴地舔着、哄着以前喜欢过的人?我喜欢过她,难道要不问她意志地强行占有她,要求她的同时束缚我自己一辈子?平心而论,你现在还喜欢你小时候喜欢的人么?”
我快被程嘉逸这段话绕晕了,但我坚持认为他是个烂人:“我说你滥情是因为上次你说你有很多女人。你说,要是你的女人都来问问你还要不要她了,你每天什么都不用干了,光应付她们就行了。”
程嘉逸笑了:“你是不是傻啊?难道你听不出我那是气话?你都能给我甩脸子,耷拉着张臭脸,我气不过,说两句难听的怎么了?”
我问:“真的?”
程嘉逸玩世不恭地回答:“真真的。”
“你是在叫我小名吗?”
“是啊。”
片刻后,程嘉逸转移了话题,低声问:“任真,这段时间你有没有想我?”
这个问题太暧昧了,我不知哪个才是标准答案。
我想让他听到我的回答后开心,更不愿意看他开心,只得用沉默代替回答。
见我不吭不响,程嘉逸却来劲了。
他握住我的奶子,掌控着我乱七八糟的心跳,似是在验证我是否在说谎,像个好学的学生,锲而不舍地追问:“你哑巴了?想么?想我么?嘴巴不想,身体也不想吗?”
我不回答,他便一直问。
最后我不得不说:“想。”
我当然想他。
我一直在想他。
我爱他,必然会想他。
但我想得最多的还是,如何才能平安、毫发无伤、不付出任何代价地离开他。
超长小作文,怕影响阅读体验可以忽略,重点是明天三更:
昨天发了一章,多了60条评论。
我的老天奶,霎那间动力满满,垂死梦中惊坐起,甘为牛马吭哧吭哧写他个六万字,奔流到海不复回~
我一直认为这本文真的太别扭太小众了,就像坐在教室最后一排的女生。
当初我决定用第一人称在po写下这个故事,已经做好了无人问津就弃坑的打算,当初在第二章也写了。
任真是唯一视角,她的出身和经历定下了全文平静、挣扎又痛苦的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