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多就是在我身上起伏时,掐着我的脖子,如高高在上的神祇,面不改色地盯视着我的表情,保持缄默。
我掀起眼皮,眸光与男人相触。
床头的灯光昏暗,我却清晰地捕捉到程嘉逸的脸色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不过很快被他收敛起,恢复了以往的高傲冷漠。
他微微收起下颌,俯下身,强烈的男性荷尔蒙气息擦过我的鼻尖,在我唇上停留了一秒不到。像一头要置人于死地的兽,张开嘴,扼住我脖间跳动的脉搏。
我高高悬起的心又重重落下。
在心底无声叹了口气。
我到底在期待什么呢?
自打跟了程嘉逸,我就再也不知与人交换唾液是什么滋味了。
他从不和我接吻。
原因可想而知
他嫌我脏。
毕竟我这张嘴,不晓得与多少丑陋龌龊的男人交换过唾液,不晓得曾裹过多少根肮脏恶心的男性生殖器。
当然,我的下体也被很多人用过,但那不是还有层避孕套隔着么。
我这种人,和程嘉逸永远隔着一层透明的膜。
我别过脸,咽下喉头的酸涩,努力控制自己的情绪。
每当这样的时刻,我都无比憎恶自己的出身,羡慕嫉妒程嘉逸的妻。
那个素昧平生的女人,她的人生会有烦恼吗?
嫁给程嘉逸,就算得不到他的心,也不必像我一样,在所有男性面前卑躬屈膝,为了活下去任人欺辱。
认识程嘉逸之后我才知道,原来有钱人随手写字的签字笔都要大几万,更别提那些上千万的腕表。
我小时候曾因为想要一支自动铅笔两天不吃不喝。
我妈骂我不懂事,她说:“你怎么什么都想要好的?够用不就行了?”
我没读过多少书。
念书时我没有文具盒,只有一支削到握不住的铅笔。
我的本子都是写过正面,再写反面。为了能省点纸,将字体越写越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