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她还未将话说出口,那男子却似乎已经猜到她的心境,先她一步开口道。
“我知晓姑娘心中有事。但只要片刻,片刻就好。”对方说罢,拄着那把青藜杖站起身来,试着去将那牗窗再支起来些,“就快到燃焰火的时辰了。这窗边的位置刚刚好,秦姑娘至少看上一眼……”
他话还未说完,下一刻湖中波浪一滚,整个花船跟着一晃,他身形不稳,有些吃力地跌坐回席间。
秦九叶一愣,下意识上前半步,将将伸出手去的时候又顿住,只目光落在对方手中的藜杖上,这才意识到什么。
她与对方初见时,他坐卧在船里,是以她并未仔细观察过他的腿脚。方才见他拄着藜杖,也下意识认为那不过是读书人附庸风雅的小心思,借口腿脚不便也只是为了早些落座。可此时来看,他的腿脚或许当真是有些病痛的,只因先前控制得很好,寻常人并不会有所察觉。
可寻常人是寻常人,她是医者,这又是不同的。
秦九叶心下当即涌现出些许难以摆脱的愧疚之意。这愧疚一来是因为她身为医者,竟对病患之痛如此不察,实乃失职;二来却是因为她不自觉地想起了秦三友。
秦三友常年在水上讨生活,也是湿寒入体,这些年腿脚愈发不利落了,却总是奔波在外。她顾不好秦三友,也听不得旁人说起这毛病。说到底,只是她自己那点良心在作祟罢了。
想到这,她不自觉地对眼前之人开口劝道。
“先生年纪尚轻,又有不同常人的毅力,这藜杖能不拄还是不要拄了,一边用力对脊骨不好,时间久了生出依赖,好的那只腿都要拄跛了。”
已调整好姿态的白衫男子额角有些薄汗,但他并未因身体上的不便教人察觉而表现出任何羞愤,只用那只骨节分明的手摸了摸那已经磨得有些发亮的杖头。
“这是早年在外行走时的习惯了,不在手里握着点什么,总觉得不踏实。我没进书院之前,曾在很湿冷的地方生活过些年月,落下了点老毛病。这毛病不会要人命,但发作起来也是折磨人的,各种偏方秘方也尝试过许多,金银花费不少,如今总算好些了,但时不时总还会找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