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德的声音言犹在耳

“你为什么会认为,人类为什么会和一个恶魔打篮球?”

“如果人类见到您,他们只会吓得离您远远的, 或者杀了您。”

“自从人魔之战后, 恶魔和人类, 是不可能和平共处的。”

从此之后,哪怕再喜欢人类的文化、看了再多人类写成的书籍,西蒙斯也没有再提过越过彼岸河去往人界。

他知道人类讨厌他、惧怕他、甚至还恶心他。

贵为魔界最高统治家族的王子, 西蒙斯一生只见过两种人类:被恶魔杀死的,和想要杀他的。

从来没有一个人类, 会这样弯着眉眼,用软绵绵的语调,温温柔柔地邀请他去人界看一看。

西蒙斯勉强笑道:“亲爱的, 人界可能不太欢迎我,如果你想要回娘家,我给你准备东西,你自己回去好不好?”

时珑从长睫毛底下地看着他,浅茶色的眸子中,目光柔软:“你不怕我趁机跑了?”

西蒙斯想了想,很直男地说道:“这是在我的梦境里, 用你们人界的一句谚语就是,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时珑:“。”

小魅魔无语地看着他一眼, 西蒙斯立刻补救:“当然, 老婆这么喜欢我, 肯定舍不得离开我。”

时珑的尾巴一下一下地翘着, 他抬起头, 突然说道:“你是不是怕到了人界, 你控制不止自己,会伤害到人类?”

“你更害怕在人类发现了你是恶魔之后,对你露出来恐惧而仇恨的面孔,对不对?”

西蒙斯倏忽间安静了下来,只有静静的风在两个人之间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