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的房门还紧闭着,家里安静的不像话。
还没起吗?他想着,自顾自拿出自己准备好的新牙刷。
饥饿感从肠胃传到大脑,傅信才想起自己不会做饭。
以前在国外,他早饭都是随便对付一下或者去熟悉的餐厅买早点,回国以后有他哥,他基本没操过这种心――可现在只有他和孟娴了。
离开之前傅信敲了敲孟娴的房门,“我下楼买早饭,帮你带一份,起床吧,今天天气挺好的。”
等了两秒,里面没有回话。
――算了,不起就不起吧,待会儿把早饭给她送进去。他记得傅岑说过孟娴喜欢喝红枣山药粥,那就给她买份粥,再买点其他的。他想。
说实话,要是罗伊斯在这里,能听得到傅信的心声,肯定会大跌眼镜――要知道傅信这样冷血的人,他对自己实验室里的小白鼠都没这么用心,那小白鼠还服了他的药,关系着他科研任务的成败呢。
傅信换了鞋,临关门前看了主卧的门一眼――还是没有一丁点动静。他顺走了孟娴放在玄关柜子上的钥匙,关门离开。
下楼的时候外面路上已经有来来往往的行人了,路不算宽,路两边的香樟树倒是长的高大。隔壁也有人推着婴儿车出来,是个六十多岁的老奶奶,看见傅信,低低地“呀”了一声。
“你是小傅吧,傅岑对不对?你从江州回来啦,小娴她有跟你一起吗?”平日里闲来无事的老人,冷不丁看见认识的人,问题便像连珠炮似的蹦了出来。
是认识孟娴母女的邻居。傅信态度淡淡,也不像他哥那样摆出虚假温柔的微笑,他微微耷拉着嘴角:“您认错人了,我不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