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2 / 2)

色的外袍。洛九江的衣衫已经破烂得不成样子,做不成书祈了,倒是他自己一直未受过什么伤,衣服尚且完好。

一,二,三。外袍,单衣和中衣。

他一共只有三次机会。

下一刻,谢春残将自己的外袍平铺于地,在自己右手食指上狠割一下,以指代笔,以血为墨,丝丝缕缕地将灵气融在血里,化作衣衫上的几行草书。

“块然一气出浑沦,散作六物相吐吞……*”

他是谢氏最有天赋的小儿子,五岁时就能在纸上用墨封住成型的书祈。如今虽然改笔做箭,又在这片死地里野兽般混沌厮杀了十余年,可他的资质还在,他的血脉还在……他的朋友还在。

洛九江就躺在这里,正气息奄奄地等着他救命呢。

血书只飞白了“气”字一划,谢春残苦苦凝聚于内的灵气就轰然散开,一时只听几声裂帛,谢春残的衣服便碎成几片残破布片,而其上刚刚沾染的赤红的鲜血霎时枯干发黑,先前辛苦攒入的灵气也都消失了个干净。

还有两次机会。谢春残咬着牙想,他扯下了自己的单衣。

作者有话要说:  *引自宋代秦观的《医者》

第57章 深雪宫

谢氏一族定居归雷界已久,向来与世无争, 唯以泼墨著书为业, 善弄画, 爱侍花,好怡情, 常以文士自居。

当年谢春残的祖父作七日赋以凝金丹,在结丹得道,与大道一触即离的瞬间, 祖父发觉了一件要事:书墨有灵, 能与文通, 能灌气脉。

一篇俊逸清新的游记可以缓神,一句当头棒喝的问道之言足能明心, 谢春残的祖父苦苦钻研百载, 终于琢磨出了一种将灵气封在墨中, 再以墨撰文, 凭文养气的特殊方法,这种方法名为书祈。

一句题在衣衫里的“由来万夫勇, 挟此生雄风”便能使人气力大增, 一阙狂草书写的六州歌头少年侠气亦可令人豪勇当先。

这种在衣衫内题诗, 或清心, 或鼓气, 或锻出一身铁骨的方式在短短几年中便名声大噪,谢家也从原本偏居山水一角的一个小家族在短短十余年内飞黄腾达,显耀一时。

然而他们毕竟家族根基不稳, 修为最高的修士也不过是个金丹,若是能稳扎稳打步步为营,或许百年之后也能跻身一界中不可忽视的位置,然而他们实在崛起得太快了。

快到几乎得罪了此界中所有的炼器师和炼丹师。

谢春残记忆里平和安稳,一派富贵的童年之下,实际暗藏了整个谢氏即将行至穷途末路的危险景况。他印象中呼风唤雨,仿若无所不能的家族,实际已经步步行走在刀尖之上。

而幼小的谢春残对此一无所觉。他是父亲刻意隐而不露的天才,是被整个谢氏宠爱珍视的幼子,他只要学文作赋就好,连院子里的花都终日不谢,别的事更没有一点不顺心。

所以当灭门一夜到来之际,无数腥冷的屠刀当头劈下,往日里和蔼可亲的叔伯都成为一具具僵冷的死尸,谢氏所有的花团锦簇都被烈火燃成断壁残垣之时,谢春残毫无防备地直面了最严酷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