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话音刚落,就见崔明昱飞身上马。
“哎呀他这是要入宫呀!”他连忙叫住崔明昱,“婚假七日!你这会儿入宫做什么?”
崔明昱闻声,调转马头看过来,视线顷刻从李九郎脸上移开,落在了也正举着窗帘瞧他的元幼荧。
视线对撞的刹那,元幼荧慌忙放下了窗帘,像一名丢盔弃甲的逃兵,在他的目光之中,变得风声鹤唳。
崔明昱还是去了。
“难道是为了昨日那桩案子?”李九郎靠在车厢里,百无聊赖,“真没意思,还以为能看一出鹊桥会呢~”
元幼荧听不下去李九郎的调侃,她的手刚摸上窗帘,李九郎奇怪地笑道:“这么快就想他了?”
“?”她缩回了手,闷点就闷点吧,总好过在元府等死。
“哈哈~”李九郎兀自笑得开心,“小别一下不打紧,你夫君虽然公务繁忙,但早已交代我替他照顾好你这弟妹。”
李九郎应该去当厨子,这么会添油加醋,一定很擅长做饭。
车轮滚滚前行。
李九郎像八辈子没有说过话似的,自上了马车,他的嘴就没有消停过。天南海北的聊,也不管元幼荧是否听进去,他只顾自己说得开心。
昨日见他是一位潇洒郎君,今日却只觉他像一只知了成了精。难怪他的毛驴儿那么爱叫。
元幼荧偶尔点点头,出于礼貌应他两声,思绪却早已脱壳,飞得九霄云外。
她心底百感交集,人虽然坐在车厢里,对面还有个活人正滔滔不绝,却恍如隔世,好像仍坐在自己那方斗室,那方囚笼。
期盼已久的脱离元府,就近在咫尺,往后是更担惊受怕,还是平安如意,都要真正的走一步看一步了。
秋风掀开车帘,同时马车抵达目的地。
元幼荧随李九郎落座一家豪华酒楼。
菜刚没吃几口,李九郎突然弯腰打了一个喷嚏。
“谁在背后骂我?”他看向正给鱼翻身的元幼荧,“该不是崔承昭吧?”
第十四章 专治“杂症”
元幼荧随口道:“那你骂回去。”
吃着吃着,李九郎看着她啃鸡爪子:“你怎么不吃鸡爪拐骨?”
“拐骨可能有脓。”
李九郎瞥道:“你一定没有见识过饥荒。”
“闹饥荒的时候,请第一个饿死我,算是我浪费食物的报应,”俄而她想起昨日李九郎的箱笼,“你医术如何?”
“你怎知我会医术?”李九郎闭起眼睛,故弄玄虚,“看来我李神医的名号,实在是藏不住啊~”
“神医?”果然是个会医术的都抢着称自己为神医。
他逍遥道:“轻症药到病除,重症努努力也能吊一阵儿~马马虎虎~哈哈~”
“……”
“你这什么眼神?”
李九郎以扇端按住她夹鸡腿的手:“九哥谦虚两句,你还当真了?我可跟你说,你家崔承昭无论受多么严重的伤,那都是我给治好的。”
她本想脱口而出:什么你家我家,他是他,我是我。
话到嘴边忽然想到,也许她不必在人前将她与崔明昱撇得太清楚。
她有心成为一棵树,再不济成为一根草,她敢于独面风雨,但是以她现在的状况,不仅独木难支,随便还会凋零。
若想顺利渡过这个艰难时期,将来长成一棵树,或在将来能够为别人遮风雨。
那她现在除了自己不懈努力以外,确实很需要有一株大树先帮她遮一时风雨。
非不自尊,也非不自立,是识时务者为俊杰。
雄才伟略如子房、孔明,尚且需要汉太祖与昭烈帝慧眼识珠。
她远不如子房、孔明那般出类拔萃,能使贵人亲临,那她主动投奔,寻求赏识,不算错吧?
谁在攀登的路上,没有仰仗过几位贵人提携呢?没有就算了,可若是有,错过岂不是枉费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