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那些年一直都没放弃过找靳越,直到第五年,在靳越十岁的时候找到了他。

他当时正在贫民窟,和一个十几岁的少年,因为一块面包大打出手,咬着人的脖子不松手,差点把人弄死。

甚至,忘了我是谁。

我对他亏欠颇多,一心想弥补。”

他从小到大都是天之骄子,几乎想要什么都唾手可得。

哪怕和方舟是联姻,后来两人婚后相爱,才有了靳越。

一夜之间,妻离子散。

他把所有的遗憾和爱全部给了当时才五岁就失去父亲的靳牧。

“所以这些年,他想要什么,只要我能做到,都不会亏欠他。”

“可我没想到,他去年出了那样的事。把人差一点折磨死……”

“我一直以为,他只是性子乖张,可没想到,手段竟然这么恶劣。”

如果当时不是他到了学校,靳越手上可能真的会出人命。

“那人,最后真的疯了吗?”姜青黎垂下眸子。

“对。”

靳国纲重重叹气,“不仅疯,差一点连命都没了。我知道的时候,那人奄奄一息……

你知道吗?一个好好的男孩子,右手粉碎性骨折,全身大大小小的伤上百处。

我对靳越还有最后一丝信任,问他,真的是他做的吗?他承认的毫不犹豫。”

“甚至因为是靳牧给我透露的风声,他一脚把靳牧从楼上踹了下来,导致靳牧断了腿。”

“所以,你害怕吗?”

靳国纲继续问道。

靳越看起来性子正常,只是这些年学会了伪装。

其实本质上还是十年前那个会在贫民窟里为了一块面包,差一点把人咬死的狠人。

他从小就是坏种,只不过当时家庭和睦,靳国纲和方舟给了他足够的爱,没有显现出来。

直到丢失那五年,他身上所有的坏被展现的淋漓尽致。

别说姜青黎,任何一个普通人知道了这种事,恐怕没有人敢和他做朋友。

“当然,最好的方法是趁他现在还在病床上,我送你出去留学,等你学业结束再回来,他应该也把你给忘了。”

*

姜青黎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听完这些话的。

靳国纲说的每句话都颠覆了她的认知。

她和靳越相处这么长时间,甚至以为,他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坏。

可如今,靳国纲却告诉她,所有的事情都是真的。

靳越他就是个天生坏种。

那人就是被他折磨疯的!

靳牧的腿就是被他踹断的。

她心不在焉地去了菜市场买了点菜,甚至到了靳越别墅门口的时候,手抬了抬。

如果她现在离开,以后这辈子,就不会再和靳越有任何交集了。

而如今,靳越受了伤,压根儿怎么不了她。

良久,她还是伸手,把手按在了门锁上,嘀嗒一声,门锁自动解开。

姜青黎走到玄关处换了拖鞋,鞋柜里有她的鞋子,是一双浅蓝色的毛毛拖鞋,看起来很可爱。

虽然些是靳越的房子,但是里面每一处,好像都有她生活的痕迹。

她走到厨房,按照菜单做了四菜一汤。

份量都不大,但胜在种类多。

因为心不在焉,炒菜时甚至不小心碰到锅身,烫的她立刻缩回了手。

她关了火,急忙打开水龙头,把手放在水下冲了很长时间。

没有起泡,但是上面红了一片。

她关了水龙头,把饭菜装到食盒里,这才带着去了医院。

等她到病房的时候,靳越正躺在病床上闭目养神。

右手手背上还挂着点滴,那张冷淡的的脸此刻苍白而又没有一丝血色。

姜青黎走过去,打开食盒,“我在网上查了一下你能吃的,做了几个小菜,你要尝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