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去跟那些大老爷们一起搬砖,他又吃不起那个苦。而他很喜欢看杂书,乱七八糟的,什么书他都看。时间长了,他没事儿也会自己瞎折腾。

恰好这几年网文兴起,他就在网上当枪手,赚点外快来养家。但是因为只有他一个人赚钱,总是入不敷出,加上枪手拼的就是字数,他每天都要码十几个小时的字。

长期以内,他就落得浑身小毛病,皮肤变得很白,没有晒阳光,还缺钙,动不动就抽筋,吃了钙片也没用。

他时常大半夜抽筋,一疼起来他就掐陈荒年,一边掐一边哭,还出口成脏,疯狂骂人。

许弥开始回忆十年前,他和陈荒年的相处模式。基本上就是他在家里没日没夜地赶稿子,然后陈荒年在学校上课,下课以后就回来陪着他,在一旁看着他赶稿子赶到头秃。

现在想想,真是脑子给驴踢了!他一把屎一把尿把陈荒年拉扯大,不仅给钱还给睡,结果陈荒年把他一把掐死了!还把他尸体做成了标本!

这个混蛋白眼狼,根本就养不熟!

陈荒年又凑过来亲他,他偏过头躲过了,没好气道:“上你的课去,别来烦我。”

许弥这人,骨架小,身量也不高,长得就很乖巧可人,偏偏脾气火爆又娇蛮,像个小辣椒,谁都受不了他。

能受得住他这种坏脾气的,也就只有陈荒年一个人。

结果陈荒年捏住他脸颊,像是捏住了仓鼠鼓鼓的腮帮子一样,强势又不失温柔地亲亲他,随后替他把被子拉好,说:“我上午只有一节课,中午会回来的。”

最好别回来。许弥在心里说。

他还要思考一下怎么样把陈荒年甩了。

在陈荒年把他做成标本之前,有多远跑多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