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她受不了那份罪。
好在齐磊害羞一直不肯点破,她也就乐得装傻充愣,熬了这么长时间,眼看这一段公案就可以告一段落,怎么也不会在这个时候考虑这些乱七八糟的,毕业之前的疯狂对于她来说根本没必要。
陈串串意志坚定,马海燕却始终觉得就这样放弃一段佳话挺可惜的,还在一边试图开导:“我知道你喜欢理科生,但齐磊这样的也不错了……还是说,你还放不下那一段?”
陈串串没多说,只嘿嘿笑两声,只要不再把她和齐磊联系在一起,随便海燕怎么说。
“你中学那位到底好成什么样儿啊,这都多少年了,你还恋恋不忘?”马海燕以为她默认了,皱眉不解。
好成什么样倒谈不上。
陈串串试着勾勒那个人的样子,发现真是挺久了,记忆都模糊成一团,能够记得的,不是那人的相貌,而是那时两人相处的感觉。
中学生的早恋,说起来是让她老妈特别郁闷的一件事。凌云总觉得自己对孩子采取的是她那个年代的家长少有的放养政策,身边很多同事都说她和女儿的关系处得不像母女倒更像是姐妹,照说这孩子不应该有什么逆反心理啊,怎么就早恋了呢?
其实陈串串也不想的。那时候的她比现在还要中性,又是开朗活泼的性格,学习成绩优秀却一点也不骄傲,班上无论是尖子生还是成绩一般的同学,只要志趣相投,她一律不分男女打成一片,掰手腕、飙自行车、摔纸炮,除了不和人肉搏,男孩会的她基本一样儿不落,知交遍天下的结果也就可想而知。
本来没觉得有什么不妥,直到有一天死党淫笑着点醒她“喂,你不觉得那个谁谁谁对你挺那啥的么”,陈串串这才恍然大悟。
一点儿都不夸张,真就是醍醐灌顶,世界突然开了另一扇门,之前与别人无异的那个人从背景中忽然突出出来,所有的平常瞬间变得刻意:原来那人每节课下课都不远万里从最前面两排跋涉到她的座位上不仅仅是为了凑热闹;原来那次她和同桌的男生打闹他见了一脸阴冷是在吃醋;原来他家不住这边每天绕路就是为了多看她两眼
于是毫不犹豫就陷进去了,牵手、拥抱、打kiss,除了本垒,通通给他。绝对的甘之如饴,理由只有一个:那人帅!
不是阳光型那种,他帅得相当冷静,不爱说话,但细心。
春游野炊,自由活动时间,她贪玩,跑到野地里蹭了一脚牛粪,自己看了都反胃,扎煞着手正着急,那人走过来,抽了张纸巾蹲下去为她擦了个干干净净。
课间,死党被同桌欺负,最爱的一支钢笔的笔帽被人踩得粉碎,死党委屈得直哭,她在一旁打抱不平,正跟人吵,那人走过来,拿了碎笔帽,一声不吭地用透明胶粘了个天衣无缝。
所以恋恋不忘。
现在那人在哪儿?外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