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识衣想了想,说:“不久。”
言卿说:“你觉得那里怎么样?”
谢识衣垂眸看他:“你想回家了吗。”
“怎么可能。”言卿噗嗤笑出声:“你同一个蠢到底要犯多少次啊。我从医院醒来后,一直都活的浑浑噩噩。爸妈死后,其实我在那里早就了无牵挂了。”
他在五岁的时候就穿越了。
经历过那样一番压抑深刻的暗恋,再经历过一百年的修士生活,早就让一些东西刻入灵魂深处。无论是小学,初中,高中。言卿看似朋友很多,但实际上只有一个人。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哦对了。”
言卿慢吞吞说:“此心安处是吾乡。”
此心安处是吾乡。
谢识衣一愣,错开他的注视,神色稍微放松了点,然后道:“还不错。”
“嗯?”
谢识衣说:“那里还不错。虽然没有灵气,但是你有爱你的人。”
言卿突然道:“要是你能停在那里,你会留下的。”
谢识衣不假思索,直接说:“会。”
言卿笑起来:“真不知道我们现代遇到会是什么样子。”
在言卿的猜想里,他们如果以新的身份在异界相遇,一定不会比当初差。没有被强迫绑在一起的怨念,就不至于剑拔弩张,如仇人见面。
第127章 番外(三)
微生妆喜欢闪闪发光的东西,可是兰溪泽骨子里却是极其厌恶光的。
在密林深处生活的南疆人,生而为奴,贫贱穷困,晚上唯一能用来照明的东西就是蜡烛。那中用芦苇和蜜蜡制成的蜡烛,制作粗糙,中间的棉线在燃烧时必须一剪再剪才能维持亮度。而且南疆密林里虫蛇蚁兽多,动物有避光的自然也有趋光的,密林里有中剧毒的飞蛾就喜欢在晚上奔着光来,所以他们晚上很少点灯。
兰溪泽早就习惯了黑暗,他第一次见到光亮通明的房间,是在七岁,管刑司在他脸上刻下奴印。沧海境的侍卫盛气凌人,他的亲族都颤颤巍巍跪着,不敢抬头。
刀和火钳在脸上烙下鲜血淋漓的奴字,兰溪泽紧咬着牙,痛得蜷缩在地上。
灯火满堂,照出一群执刑人看戏轻蔑般的眼神,也照出他所有一览无余的难堪和绝望。兰溪泽瘦骨嶙峋,在地上打滚,嘴里发出呜呜啊啊的破碎声。
他觉得自己快要死了,可是没有一个人救他。
脸上火辣辣的疼。更痛的却是四面八方的光。
那些从银盏从明珠从宝饰上散发的光,就跟淬火的刀刃一般,密密麻麻,将他每一寸皮肤割成千千万万片。
太痛了。
这段记忆过于惨烈,以至于后面,他站到一间华丽的屋子里就感觉压抑。他看到那些发光的璀璨的东西,也是第一时间感到痛苦。
奄奄一息被阿妈抱着回去时,他轻轻说:“阿妈,不要点蜡烛,不要点……”
如果可以,他宁愿一辈子蛰伏在黑暗里。他从来就不向往光,也并不觉得温暖和明亮是需要去追求的东西。
南疆一族样貌绮丽善蛊惑人心,族中长得好看的男孩女孩多半是紫金洲权贵的玩物。但兰溪泽逃过一劫,因为他有一双不祥的竖瞳。血色蛇瞳,一看就是天灾之相。
他在密林里跟祖辈们一起靠养虫为生,去镇上卖东西时,虽然经常被欺负被看不起,可他都能用自己的方式报复回去。
所以日子也风平浪静没出什么波澜。
直到某一年的春三月,一个衣着华丽的白袍人过来,说要在密林里建一座寺庙。
他们给的报酬优渥,所有人都投入到了这座往生寺的建造中。谁都没想到,这是自己亲手给自己创下的坟墓。
兰溪泽对紫金洲上上下下都厌恶至极,因为他见过很多所谓的贵族。
那群人极力想表现出自己的宽容大量,可是举手投足间的沾沾自喜却怎么掩都掩盖不住。
民间的话本总是用最夸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