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2 / 3)

人不解,程老太公犹言“莫欺少年穷。”

朝廷户籍本是管得颇严,然遇到这等灾事民人四散,原有的黄册也不顶用了――大海捞针,如何一一核对?不得不从权,洪谦到了江州府,只与流民一处登了名字,就算是暂居趁食人口了。两月之后朝廷颁令,为安抚民人,趁食之人可于灾后返乡,不欲返者,亦可留居趁食之处。

程老太公惦记洪谦,这小子为人处事都来得,实不舍他走。又欲提拔他做管事,又起招赘之心――不辱没孙女的赘婿,实是不好找――把洪谦找来细问了一回。洪谦所言寥寥:“父母兄弟皆已不在了。”便闭口不欲再提,显是说到伤心处了。

程老太公不便细究,又问他将来打算:“男儿立志须趁早,数月已过,如今朝廷令下 ,你或要返乡,或是留居,总要有个章程。你若愿返乡,我与你盘缠,你若想留下,且与我做一管事。”

洪谦道:“家乡伤心地家中又无他人,我便留居于此罢,总是已经做得熟了。不瞒老丈,往日,实不曾为衣食愁过,如今谋食之术乏夷。待过三五年,迁了父母坟茔方好。”

程老太公心头一喜,心道洪小子这也是自谦了,观他言谈,很是能来事的一个人,本事还是有的。观他原是富贵人家,如今无族人帮衬,是以不能立业。他又说父母坟茔之事,想是个有根的人。平日里也会耍几手枪棒,身子康健,不便是个短命的人。再算一回发给洪谦的薪水,这小子再混上十年也未必买得起宅子。没有一处宅子,便娶不上识文断字举案齐眉的好娘子――以洪谦的模样儿,次些的他也看不上……

程老太公心头活泛,进有了个外孙女婿,退有了个能干管事,当下应允:“你便留下罢。这县令我也识得,你便落户在这江州府。”

洪谦在江州府便扎了根,渐次开朗起来,也不多言家乡中事。人皆道他伤心家业凋零,也不多提。他倒是办事心用,然举止之间颇与寻常仆役不同,程老太公也高看他一眼。终于提及招赘之事,程老太公的意思,招洪谦为婿,日后这一份家业自然都是孙女孙女婿的。

洪谦自知何为招赘,一时皱眉不语。程老太公心头一紧,他也知洪谦为何不一口答应:谁乐意做赘婿呢?

洪谦缓缓道:“老丈待我恩重如山,本不该辞,只是……这确是有些为难。”

这二年间洪谦也知道程老太公家的为难事儿,也知道程老太公的外孙女儿确是个样样好的姑娘,事情坏就坏在样样都好,舍不得弄个粗人来辱没了姑娘。程秀英但凡有个兄弟,嫁个官宦人家是一点问题也没有的。洪谦居留此事,也是欠了程老太公人情,是须得还的。然而无论如何,他是不想吃软饭的。

程老太公有些灰心:“也是我强求了。”

不意洪谦缓道:“然我承老丈之恩,是必要还报的,老丈衣食无忧,所虑者唯此一事,若拿旁的来搪塞,是我不诚了。既如此,不如这样,定一年限如何?”

程老太公心头大喜,自来招赘女婿的便有两种,一种就是彻底归了岳家的养老女婿,立契女婿改姓,所育子女悉归岳家,要与妻子一道为妻族尽力,与原生父母家便无瓜葛;另一种乃是有年限的,立契女婿改姓,所育子女之归属亦有分配,大致按昭穆,长子随母姓则次子随父姓,到了年限,赘婿改回原姓,妻子亦随夫归家。因赘婿多半贫苦,与妻家嗣子留下祖业,还可在契书中注明付与赘婿些银钱。好比打了个短工。

洪谦既肯入赘,又有自立之志,可见不是个贪图富贵的人――或可托付哩!

程秀英自己好强,实不欲嫁与个窝囊男子,她也知家中有个洪小管事样样不错,也曾隔着帘子听他回事――心里是颇为乐意的。好事便成。

当下邀了中人摆酒立契,往衙里备了案。洪谦改姓为程,入程家十五年,十五年满,所生之子对半分之。程老太公也大方,称一应家业,所有曾孙均分。洪谦一直办事也妥当,婚后不久程秀英倒有孕,把程老太公喜得眉开眼笑。只可惜终是生了个女孩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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