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章(4 / 4)

心上,是以不好生看管由他府中流出之物。

上头官家又问朱震:“卿是大理寺卿,依律,此案当如何判?”朱震道:“此非臣现在可过问,双方皆非京兆之人又事发于京兆,当由京兆先判。且是此女身份来历均未有实证,是买是雇,均须看契,所携财物究竟因何而来,也须问了失主。一应证据不全,臣不敢妄断。又,黄灿一本参四案,一参北乡侯包庇,二参褚梦麟纵容、贪渎、帷薄不修,三言民间买贩生口,四言林皓诱拐逃妾,牵涉甚多,非一时可解,不可不慎。”

官家无奈,只得命京兆立案去审,政事堂一看李长泽并无阻之意,也厌这褚梦麟太会生事,极快便过了这道旨意,中书、门下等无人封驳,京兆痛快接手。发了签儿去提那褚梦麟“岳父”并银姐父母,且要身契等物证。又提问林皓。

洪谦此时却不能逐林皓出府,盖因林老秀才父子亦在之故。林老秀才父子两个初时慌了手脚,此时却定了定神儿,林皓父亲道:“最坏不过小畜牲领了罪,那也是该当。听了君侯的,许还有条儿活路。”林老秀才心实许之。两个打定主意,洪谦叫怎生做、便怎生做,且言语间要为洪谦开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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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上头催得紧,内外都看着,京兆办事便也快,不数日,差役日夜兼程提了银姐父母并原主人家等人到来。这便开堂。

那银姐的父母一见了女儿,上来抱头便哭:“苦命的儿啊!如何叫人拐了去?!”张口便咬上了林皓,为的是替女儿开脱,也为着早将富商得罪个死,须抓紧了这救命的稻草。好叫林皓不得不娶这银姐,更为林皓身后似还有个靠山,好叫富商不好报复。

这话林老秀才却不爱听,自家孙儿,关起门来如何数说是他的事,公堂之上叫人说了,他却忍不得。他因有功名在身,且是林皓祖父,过堂时便也到,却有个优待:无论行礼还是旁听,都高于林皓父子两个。又因年高,京兆也要和气与他说话,听他诉说林皓何时离乡、洪谦何时与他书信、他何时抵京,又将林皓路引呈上,且说:“便是他有心诱拐,也没那个时辰去做下这等事来,还请明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