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时常望着自己出神,就再也没有别的出格举动了。
周末在一起的日子,他们相处的像一对真正的情人,每周他都会为她订一束鲜花,有时是百合,有时是蓝色妖姬,唐晓晓并不十分喜欢花,但她还是很好奇他什么时候会买玫瑰?她依然时常将小会客室和卧室搞得乱七八糟,没错,她是故意的,但她不再做的那么明显,他似乎无所察觉,收拾起东西来,让唐晓晓甚至有了种乐此不疲的错觉;他会和谢谢商量着每天吃什么,上哪吃,温柔又体贴;而到后来,周一至周五,她甚至会收到他的短信,“想你了”,“我想见你”,“今晚你能来吗”等等,诸如此类,唐晓晓不是不心悸的。
渐渐的,身体竟然不再那么抗拒排斥他的靠近。唐晓晓觉得有些可悲,那些被迫沦为他人情人情妇的女人,是不是也和自己这般没有出息,甜言蜜语、锦衣玉食便能将人心一点点的蚕食收买。
所以,孤苦已久的唐晓晓有时会沉溺在这种祥和的柔情里,不用再为了学费生活费父亲的医药费奔波辛劳,原本就养尊处优的她,一但懒惰松懈下来,竟然就回不去了,但她几乎敢肯定,这就是他的阴谋,他费尽心机编织这个温柔陷阱,就是要网住她,困住她,于是她一边享受着他的虚情假意,一边时刻提高警惕。
唐晓晓有男朋友周末夜不归宿的事情并没能隐瞒太久。
第二十四章 山雨欲来
期末,校园里又在上演每年如期而至的“生离死别”,往年也有,不过那时晓晓总觉得那种离别离自己太遥远,如今过了暑假,她便要大四了,是不是到时也会有这么一出等着自己呢?到时自己要不要掉几滴眼泪?唐晓晓矫情的想。
那年,她即将踏上开往陌生的X市的火车,只有高远一个人来送行,晓晓不知道他怎么得知的消息,跑来的时候,还背着书包,从候车室跑到站台,气喘吁吁,除了叫住即将上车的晓晓,竟然一个字都没说,眼泪就下来了,唐晓晓那时逃离的畅快远远超过了离别的愁绪,对着掉眼泪的高远还很是嘲笑了一番,笑他还是小时候跟在自己屁股后头的鼻涕虫。
唐晓晓特立独行惯了的,对于她连着两个周末都夜宿在外,室友识趣的没有追问,是以晓晓也没有再费心编故事解释,倒是找了一个晚上,在水房里和程颖透了底,隐去老男人的胁迫,只说两人偶遇,他提出交往,晓晓觉得不错,决定试试看。
一开始程颖当然不信,直说:“晓晓,你搞笑吧,那种男人,一但沾惹了,甩不掉的。”
晓晓便将两人相处的情况略加描述,八卦是天性,程颖也不例外,如此这般两人八卦了好一阵,最后程颖撂下一句话:晓晓,他不是有什么病吧~
高远知道这件事是他考最后一科的那一天。高远这个一年级的新生,短短一个学期,已经是学校内外远近闻名的风头人物,从他走进二餐厅开始,就被无数同学行注目礼,到唐晓晓跟前的座位时,已经和甲乙丙丁若干寒暄,唐晓晓皱皱眉,这小子,真的跟小时候不一样了啊,是个人样了。
高远将书包放在晓晓对面的位置上,伸头瞅了瞅晓晓盘里的菜,就跑去窗口打饭打菜,不一会儿回来,居然一个人用了两个餐盘,一个餐盘上堆满了荤菜,宫保鸡丁、酱排骨、糖醋鱼块,上面还坐了一碗芙蓉蛋,另一个餐盘上一半是醋溜土豆丝和鱼香茄子,一半是白米饭。
“你下午要去投胎?吃那么多!”唐晓晓夹了他一块排骨放进嘴里说,“你打算几号回家?机票订了没。”
“你呢?我跟你走。”高远将热乎乎的芙蓉蛋端到晓晓面前,“这个用来贿赂你。”
看着黄澄澄又鲜又嫩的芙蓉蛋,上面还闪着点点亮晶晶的油光,唐晓晓摸了摸已经半饱的肚皮,终究没能抵制住诱惑,舀了一小勺放进嘴里,一溜滑进了喉咙,烫得她直嘶溜,高远赶紧跑去打了杯冰镇可乐,晓晓灌了一大口,直呼过瘾,又接连喝了好几口,说:“你跟着我干嘛?我不回去。”
“那我也不回去,跟你去打工。”高远埋头吃饭。